推 andy02: 所以是3個都要表示議見嗎? 08/24 13:06
→ andy02: 然後看有罪無罪的那一邊多就決議是這樣嗎? 08/24 13:07
→ pinkkate: 是的 目前「沒有任何一篇」走完程序 08/24 13:08
→ pinkkate: 從前面推文看起來 一堆人認為判完了 看來現行制度可能 08/24 13:09
→ pinkkate: 有問題 大家可以討論是否該改回原制度或提新制度 08/24 13:10
推 hw102050: 啊 我懂了 08/24 13:10
→ hw102050: 制度沒有問題,是你們合議推文要修一下格式 08/24 13:11
→ hw102050: 盡量用固定格式推你們的判決意見,比較不會有人搞錯 08/24 13:12
→ hw102050: 要不然判決跟合議會傻傻分不清楚 08/24 13:12
→ hw102050: Ex: 板主意見:有罪/無罪 +原因 08/24 13:13
→ hw102050: 這樣比較不會搞混 08/24 13:14
→ pinkkate: 我覺得之前是用文章標記來判定 看來有問題 之後我推文 08/24 13:14
→ pinkkate: 會按照你意見 08/24 13:15
推 hw102050: 主要是文章標記不是很好分辨跟紀錄時間,而且手機app不 08/24 13:20
→ hw102050: 是每個都可以看到標記@@ 08/24 13:20
推 LAPDSWAT456: 建議是二個版主表示意見,意見一致就夠了 08/24 13:21
→ LAPDSWAT456: 除非二個版主意見不一致才需要第三個版主表示意見呀 08/24 13:22
→ pinkkate: 第六條就是規定兩個就夠了 但沒發現目前都是我一個人在 08/24 13:22
→ pinkkate: 弄嗎= =....(有點不爽中 08/24 13:22
→ LAPDSWAT456: 否則每次都要三個版主全數表態,如果有版主出國 08/24 13:22
→ hw102050: 這點你就做你的吧,都公開了,鄉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08/24 13:23
→ LAPDSWAT456: KIM也有出來連署不是? 啊我看錯嗎@@ 08/24 13:23
→ hw102050: 誰慢處理,誰快處理,自然就知道了 08/24 13:24
→ pinkkate: 搞得好像我是板皇一樣 我哪篇沒照流程走= = 08/24 13:24
→ LAPDSWAT456: 靠夭喔~~~KIM真沒出來, 寄私信叫他啦..@@ 08/24 13:24
→ hw102050: 這點真的是我誤會@@... 08/24 13:24
→ lukeloo: 知道還沒完全判定啊!只是在說P版主你的判決標準,很不一 08/24 13:25
→ lukeloo: 致呢! 08/24 13:25
→ LAPDSWAT456: 他都有回文了, 可見有在看板,那幾個檢舉案叫他好歹 08/24 13:25
→ LAPDSWAT456: 出來推一下文表態咩 08/24 13:25
→ pinkkate: 那也是因為目前都只有我表態 你才會覺得不一致吧= = 08/24 13:25
→ lukeloo: 本來合議制就是這樣子!但是,你個人的標準要一致啊! 08/24 13:27
推 hw102050: 你要說人家標準有差,好歹舉例吧 08/24 13:28
→ hw102050: 要不然誰知道怎麼改? 08/24 13:28
→ pinkkate: 目前都是我在執行板務 結果勒?主板狂戰我 X的我放假 08/24 13:29
→ pinkkate: 一個月算了= = 08/24 13:29
→ lukeloo: 義Z大那篇,“北七,智能低“,你都認為無罪!但,我這篇 08/24 13:30
→ lukeloo: ,“啟智班“,你卻認為有罪,這個標準不一致啊! 08/24 13:30
→ pinkkate: 那我改有罪判定好了 這樣你無話說了吧 08/24 13:30
→ lukeloo: 其實,不管支持藍綠!只要版主標準一致,被水桶也會服!當 08/24 13:32
→ lukeloo: 版主本來就是很辛苦的,但,不能因為辛苦,就不一致啊! 08/24 13:32
→ pinkkate: 我只能說現在制度更讓認真的板主像是白X一樣 就這樣 08/24 13:32
→ pinkkate: 主板被指名ID罵 政檢被戰 那我幹嘛這麼認真 08/24 13:34
→ lukeloo: 其實,就像版風一樣!動輒檢舉或吉人,相信最後大家都會無 08/24 13:36
→ lukeloo: 心發言! 08/24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