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PDSWAT456: 如果開放人身攻擊,那麼政黑將淪為互罵互告的地方 09/07 21:53
推 TheoEpstein: 給推。 09/07 21:53
→ LAPDSWAT456: 這樣的話直接廢版比較快 09/07 21:53
→ TheoEpstein: 事實上也不是「開放人身攻擊」。 09/07 21:53
→ TheoEpstein: 而是板主不需要介入太多,尤其是動輒得咎的狀況。 09/07 21:54
→ TheoEpstein: 嚴重的當然要用板規處理。 09/07 21:54
→ nnkj: 讚阿 用吉當板聚 09/07 21:54
→ TheoEpstein: 但456可以看看我上次被檢舉那案子 09/07 21:54
→ TheoEpstein: 我祇是回應「這樣有機會吉得成」,就被檢舉引戰。 09/07 21:54
→ TheoEpstein: 然後板主還真的判我違規! 09/07 21:54
→ TheoEpstein: 不覺得這樣子的板主介入太深了嗎? 09/07 21:55
我就是講他
pk那位的版規判罰標準 蠻詭異
→ LAPDSWAT456: 沒有吧 後來判決未違規不是? 09/07 21:55
→ TheoEpstein: 像456檢舉gogopa那案子,要嘛你自己去吉他,不然那種 09/07 21:56
→ TheoEpstein: 等級的言論也要板主判水桶? 09/07 21:56
→ LAPDSWAT456: 先前政黑就是淪為版友互罵互告的地方,才會名聲惡劣 09/07 21:56
推 pinkkate: 我看你真的會為那個案記仇一輩子 你最後有被怎樣嗎 09/07 21:56
你還是不要當版主好 真的
→ TheoEpstein: 後來是「改判」啊,有判決違規是事實。 09/07 21:56
→ LAPDSWAT456: 很多人不願意來, 現在好不容易情況改善 09/07 21:56
→ TheoEpstein: 這就是介入太深了。 09/07 21:57
→ LAPDSWAT456: 可千萬別再回到先版皇時代那種"糞坑"了 09/07 21:57
→ TheoEpstein: 重點是我那案子很典型,「檢舉引戰」就有機會被水桶 09/07 21:57
對 現在的狀況的確是 檢舉引戰就有機會被水桶
版友動輒得咎 可不是假的
→ LAPDSWAT456: gogopa那個案子已經是公然侮辱了,我要吉絕對沒問題 09/07 21:58
→ TheoEpstein: 那就吉啊。 09/07 21:58
→ LAPDSWAT456: 只在這裡檢舉算是讓他清醒點而已 09/07 21:58
→ TheoEpstein: 那種尺度的言論說真的就是「可以吉,但PTT很常見」。 09/07 21:58
→ LAPDSWAT456: 難道你希望版友為了上政黑天天往地檢署跑? 09/07 21:58
推 r13974682: 要有人檢舉版主才會處理 我不懂原P波的問題是什麼意思 09/07 21:58
版規為何要拿來處理人身攻擊,引戰,挑釁 這種私人事?
Hw那任 不也是版友互幹 幹翻天 也沒變成S皇時代的糞坑 起碼藍&綠兩方都在
→ TheoEpstein: 要我來講就是他不該用扭曲,用「認知失調」之類的學 09/07 21:59
→ TheoEpstein: 術用語,就可以了。 09/07 21:59
→ LAPDSWAT456: 然後整個政黑像以前一樣一堆人成為地檢署常客? 09/07 21:59
那又如何?
網路發言 責任自負
為何版規公器 要特別用在處理 人身攻擊,引戰,挑釁身上?
這種私人事 個人事 單一版眾互幹&互告 與其他一般版眾何干?
→ LAPDSWAT456: 我順便還賺一筆,是這樣?? 09/07 21:59
→ LAPDSWAT456: 這樣乾脆廢版算了 09/07 21:59
→ TheoEpstein: 板主不是地檢署的替代品。 09/07 21:59
→ r13974682: 要列表是列不完的 09/07 22:00
→ TheoEpstein: 板規也不是法律,就是因為有那些誤解才會讓這群板主 09/07 22:00
→ LAPDSWAT456: 錯~~版主就是維護版友不要成為被告的一層保障 09/07 22:00
→ TheoEpstein: 之前喊著「有罪」,以為自己是地檢署兼法院了 09/07 22:00
→ LAPDSWAT456: 被水桶和被告發, 哪個嚴重?? 09/07 22:00
→ TheoEpstein: 不是。 09/07 22:00
→ TheoEpstein: 兩個不能比。 09/07 22:00
→ LAPDSWAT456: 你希望被水桶還是希望跑地檢署??? 09/07 22:00
→ TheoEpstein: 這是兩件事,你硬要講成一件事。 09/07 22:01
→ TheoEpstein: 你忘了我告過人上法院嗎XD 被違法時幹嘛找板主啊。 09/07 22:01
→ TheoEpstein: 你覺得你被公然侮辱你就去告,而不是要板主「執法」 09/07 22:01
→ TheoEpstein: 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09/07 22:02
→ LAPDSWAT456: 然而如果大家來政黑要忍受罵人,挨罵,上地檢署 09/07 22:02
→ TheoEpstein: 如果你聽不懂,我再說一次: 09/07 22:02
→ TheoEpstein: 「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09/07 22:02
→ LAPDSWAT456: 這種循環,那麼政黑要不耀乾脆廢版' 09/07 22:02
→ TheoEpstein: 沒有人要你忍受,你在中華民國的話可以尋求司法解決 09/07 22:02
→ TheoEpstein: 我想你會那麼在意,會不會是因為你人不在中華民國? 09/07 22:03
→ LAPDSWAT456: 或者改名地檢署預備版??? 09/07 22:03
→ TheoEpstein: 其實我對456不認識,是看了gogopa的推文發現好像他不 09/07 22:03
→ LAPDSWAT456: 我要回國告人也可以,但有必要嗎?? 09/07 22:03
→ TheoEpstein: 在中華民國境內? 09/07 22:03
→ TheoEpstein: 嗯,所以對你456來講,告人不方便,板主比較方便。 09/07 22:03
→ TheoEpstein: 我想我瞭解你為什麼那麼在意板主了。 09/07 22:04
→ LAPDSWAT456: 為了上網討論政治就要陷入告人被告的循環 09/07 22:04
→ TheoEpstein: 在任何地方發表言論都一樣是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的 09/07 22:04
→ LAPDSWAT456: 政黑成了訟棍的天堂.大家靠政黑就賺飽飽 09/07 22:04
→ TheoEpstein: 當然你不在中華民國境內就是另外的狀況啦。 09/07 22:04
→ LAPDSWAT456: 很不錯啊,我相信多數版友不會願意這樣 09/07 22:04
→ TheoEpstein: 這篇askingts也講了,hw當板主時並沒有訟棍天堂 09/07 22:05
Hw時代的確就是沒有變成糞坑 也沒變成訟棍天堂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5:17
→ TheoEpstein: 但456刻意不提hw時代,而要一直講已經久遠的SETZER時 09/07 22:05
→ LAPDSWAT456: 告人太簡單了.我找個律師就搞定,律師費還能被告出 09/07 22:05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6:07
→ TheoEpstein: 代,而他也許不知道的是,互告最盛是再前一個板主XD 09/07 22:05
→ LAPDSWAT456: hw當版主時可沒有隨意放縱人身攻擊喔 09/07 22:06
別嘴了
Hw那任 我早就在政黑
有人專門人身攻擊 罵得可兇了 的確放縱人身攻擊
別當我菜鳥 剛來政黑
→ TheoEpstein: 嗯啊,那就不要把板主當成政府的代替品啊。 09/07 22:06
→ TheoEpstein: 「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09/07 22:06
→ TheoEpstein: 我這句話希望456能看得懂。 09/07 22:06
他如果看得懂 就不會跟你互相推文推這麼多了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8:02
→ TheoEpstein: 不過456最近靠著檢舉讓很多ID入桶也是事實,我想每個 09/07 22:07
→ TheoEpstein: 人有每個人的玩法,大家各自好自為之吧 09/07 22:07
→ LAPDSWAT456: 錯,我認為版主是維護版上秩序,以及維護版友權益 09/07 22:07
→ LAPDSWAT456: 看來我們對版主職能的認知不同 09/07 22:07
→ TheoEpstein: 維護版上秩序不等於代替政府執法。你又搞錯了。 09/07 22:07
→ TheoEpstein: 456認為板主介入很深就可以避免板友提告,這是錯的。 09/07 22:08
→ LAPDSWAT456: Anyway不重要, 總之我認為多數版友不會希望版上 09/07 22:08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08:40
→ TheoEpstein: 提告與否跟板主介不介入無關。 09/07 22:08
→ LAPDSWAT456: 成為罵人被告的訟棍天堂與人身攻擊天堂 09/07 22:08
→ TheoEpstein: 板主介入得多,祇是對456這種不在中華民國境內的方便 09/07 22:08
→ LAPDSWAT456: 其實我不懂, 不要人身攻擊有這麼難嗎? 09/07 22:08
→ TheoEpstein: 但,提告與否跟板主介不介入無關。這是重點。 09/07 22:09
→ LAPDSWAT456: 我在HW時代照樣檢舉過,也成功過 09/07 22:09
→ TheoEpstein: 一個訟棍不會因板主水桶,他就撤回他的提告,不是嗎? 09/07 22:09
→ LAPDSWAT456: 我認為版主積極介入可以減少人身攻擊的發生 09/07 22:09
推 pinkkate: 小聲說一句 其實hw板主時代 板上是最綠時候 正好結束在 09/07 22:09
→ LAPDSWAT456: 自然也就減少版友被告的可能 09/07 22:10
→ TheoEpstein: 更不用說「挑釁、引戰」這種判準完全自由心證的了 09/07 22:10
→ pinkkate: 2016立委選舉後不久 全板幹國民黨幹到翻 很少互幹的 09/07 22:10
→ TheoEpstein: 不然我用456的邏輯退一步,人身攻擊先不管,板主幹嘛 09/07 22:10
→ LAPDSWAT456: 是,但是版主對人身攻擊加重處理,可以讓版友發言時 09/07 22:10
→ TheoEpstein: 去管「挑釁、引戰」這種自由心證認定的東西? 09/07 22:10
人身攻擊 如果沒秀(show)髒字 也是要靠自由心證來判斷 來水桶
這是文字的藝術之一
為何人身攻擊 不是自由心證?
挑釁、引戰 卻是自由心證?
根本就同樣的東西
→ LAPDSWAT456: 更加注意避免人身攻擊的情況,這其實也是對版友 09/07 22:11
→ LAPDSWAT456: 的一種保護 09/07 22:11
推 pinkkate: 現在小英施政有許多令人詬病之處 藍綠才又開始均衡 09/07 22:11
推 r13974682: 列表列不完啊 不就是因為這樣才要選出複數版主? 09/07 22:11
→ TheoEpstein: 我覺得456你想太多XDDDDDDDDDDDDD 09/07 22:11
→ LAPDSWAT456: 有哪個判決因為挑釁引戰被桶的? 09/07 22:11
→ LAPDSWAT456: 好像也沒有這樣的判決吧...我也搞不懂那二個的定義 09/07 22:12
→ TheoEpstein: 那祇是會讓言論更走在灰色地帶去賭板主不能判。 09/07 22:12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14:07
→ TheoEpstein: 就像我說的,說人身心扭曲不好,那「認知失調」呢? 09/07 22:12
→ TheoEpstein: 這不叫避免人身攻擊,而是讓文字更走在灰色地帶而已 09/07 22:12
→ TheoEpstein: 被罵的人還是被罵,一樣會找板主,於是板主又要自由 09/07 22:13
→ TheoEpstein: 心證。 09/07 22:13
→ LAPDSWAT456: 我比較想請問, 不指名道姓罵版友真的很難嗎? 09/07 22:13
→ TheoEpstein: 政黑這種地方不可能杜絕對罵。但為了怕被吉,自己會 09/07 22:13
→ TheoEpstein: 注意文字尺度。 09/07 22:14
→ LAPDSWAT456: 我認為只要指名道姓以負面詞彙指涉版友,都應該桶 09/07 22:14
→ TheoEpstein: 什麼叫指名道姓罵版友?456你這是姓名嗎? 09/07 22:14
→ LAPDSWAT456: 別忘了309是公然侮辱, 310可是誹謗 09/07 22:14
→ TheoEpstein: 回原PO,人身攻擊當然是指秀髒字了。 09/07 22:14
不一定啦
我舉個例 像罵人-沒有節操 有些人當版主 會以人身攻擊的理由水桶
這是自由心證的範圍
不一定是秀髒字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16:54
→ TheoEpstein: 456你又把板主當政府了,309跟310是法律,不是板規。 09/07 22:15
推 pinkkate: 理論上下一任板主更難當 小英會被越罵越凶 然後到下下 09/07 22:15
→ LAPDSWAT456: 比如你說LAPDSWAT456在支那舔共, 這都可能構成310 09/07 22:15
→ TheoEpstein: 板主要做的,是執行板規維護板上秩序。 09/07 22:15
→ pinkkate: 任正好2018九合一 那屆板主光敢出來選我都覺得有勇氣 09/07 22:15
→ TheoEpstein: 但不是要板主去捅違反309跟310的人!這很重要!!! 09/07 22:15
→ LAPDSWAT456: 錯, 版規仍必須以中華民國法律為基準 09/07 22:15
→ TheoEpstein: 那頂多改成「我他媽的最瞧不起在支那舔共卻又滿嘴罵 09/07 22:16
→ TheoEpstein: 中國的人」 09/07 22:16
→ nnkj: LAPDSWAT456 你自己說吧 你是不是支那台勞? 有沒有實質舔中? 09/07 22:16
→ LAPDSWAT456: 不 我認為版主的功能是讓版友不要違反法律 09/07 22:16
→ LAPDSWAT456: 也要維護版友合法權益 09/07 22:16
→ TheoEpstein: 一樣是罵,被罵的人會因為沒提到他ID祇提到他做的事 09/07 22:16
→ TheoEpstein: 就比較舒服嗎? 09/07 22:16
→ LAPDSWAT456: 所以我說我們對版主職能認知不同 09/07 22:16
→ TheoEpstein: "版主的功能是讓版友不要違反法律"XDDDDDDDDDDDDDDDD 09/07 22:16
→ TheoEpstein: 真的不同XDDDDDDDDDDDDDDDDDDDDD 09/07 22:16
推 andy02: gogo哪一件就有指名了 我是覺得桶是正確的 09/07 22:17
→ TheoEpstein: 456你選板主我一定投你一票XDDDDDDDDDDDDDDDDDDD 09/07 22:17
→ LAPDSWAT456: 比如nnkj這種推文, 我要告都可以告了 09/07 22:17
→ andy02: 我也覺得要有一定的處理 不能完全放任 09/07 22:17
→ LAPDSWAT456: 但是我可以選擇在這裡檢舉,讓他閉嘴,這樣我就沒必要 09/07 22:17
→ TheoEpstein: 重點就是處理到哪。 09/07 22:17
→ LAPDSWAT456: 去告,同樣他也就沒有要賠償我幾萬元的風險 09/07 22:18
→ andy02: 只是應該要討論改回以前當事人才能檢舉~ 09/07 22:18
→ TheoEpstein: 「檢舉」跟「提告」為什麼在456認知裡是同一件事的程 09/07 22:18
→ TheoEpstein: 度之分呢? 09/07 22:18
他就把"法律"跟"版規"合一了咩
→ LAPDSWAT456: 對多數不懂法,以為罵人很爽的人來講,這也是一種保護 09/07 22:18
→ TheoEpstein: 我很好奇,板規跟法律明明是兩回事,可以都做也可以 09/07 22:18
→ TheoEpstein: 都不做。 09/07 22:18
→ TheoEpstein: 你可以又檢舉又提告,也可以不檢舉祇提告啊。 09/07 22:18
→ andy02: 至於有一些判決確實是處裡的不太好 09/07 22:18
不只是我這麼認為
→ TheoEpstein: 結果456會覺得「我檢舉了就不用提告了」?好奇怪。 09/07 22:19
※ 編輯: askingts (61.56.181.213), 09/07/2016 22:20:03
→ LAPDSWAT456: 不是,對我來講,我並不需要靠提告賺錢過日子 09/07 22:21
→ LAPDSWAT456: 我想多數版友也不是需要靠這過日子,所以 09/07 22:22
推 TheoEpstein: 誰說提告是賺錢的啊XDDDDDD 09/07 22:22
→ LAPDSWAT456: 提告常常只是要讓對方不要再繼續人身攻擊 09/07 22:22
→ TheoEpstein: 對方堅持不和解你告刑事也拿不到錢啊XDDDDD 09/07 22:22
→ TheoEpstein: 我真的覺得456的認知怪怪的,提告不等於賺錢。 09/07 22:22
→ LAPDSWAT456: 既然這樣我可以用檢舉的方式達成目的,又為啥要去 09/07 22:22
→ TheoEpstein: 而且輕罪的狀況,也會聲請簡易判決,根本不用開庭 09/07 22:23
→ LAPDSWAT456: 用讓彼此麻煩的方式去提告? 因此 09/07 22:23
→ LAPDSWAT456: 版歸重懲人身攻擊,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 09/07 22:23
→ TheoEpstein: 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你被公然侮辱該找的是政府。 09/07 22:23
→ TheoEpstein: 而這不是為了賺錢。這很重要。 09/07 22:24
→ TheoEpstein: 因為對方可以不跟你和解,由法官判定是否有侮辱。 09/07 22:24
推 andy02: 政黑應該大家都知道不能"指名"這個重點 要指名被桶是剛好 09/07 22:24
→ TheoEpstein: 聲請簡易判決也是常見的狀況,通常是易科罰金。 09/07 22:24
→ LAPDSWAT456: 行吧,大家都忙,對這個爭議不會有共識 09/07 22:24
→ TheoEpstein: 罰金也不會到你原告的口袋。 09/07 22:25
→ LAPDSWAT456: 不如照N版主說的,公投讓版友決定,如何? 09/07 22:25
→ TheoEpstein: 所以我覺得456的觀念好奇怪,是在中國待久了嗎? 09/07 22:25
→ TheoEpstein: 為什麼你會覺得「我被公然侮辱,提告是為了賺錢」? 09/07 22:25
→ nnkj: 要告就告吧 哈哈哈 搞不好 連在政檢檢舉我都過不了關 09/07 22:28
→ dragonjj: 版主跟不館 你就會看到越來越來哈樓凱蒂這樣的人告人賺 09/07 22:28
→ DGGXAM1: 456出來選版主啦 我相信你一定是個優質版主^^ 09/07 22:29
→ dragonjj: 和解金了 到時候 政黑才真的是應該要關版 09/07 22:29
→ LAPDSWAT456: 其實有在考慮..XDD 09/07 22:33
→ TheoEpstein: 其實就我所知山哥告的那三個都是太扯了 09/07 22:38
→ TheoEpstein: 不是人身攻擊而已,而是說他要去放炸彈之類的? 09/07 22:38
→ pttkakac: DICB:456你出來當版主,是要讓更多人亂嗎? 09/07 23:38
推 nightwing: 要考慮一點 是有些板友太愛檢舉 非板主太愛管東管西 09/08 00:38
推 budalearning: 已經很寬鬆了 我都想建議版主管嚴一點 09/08 01:06
→ TheoEpstein: 對呀,樓上檢舉我引戰一度差點成功了 09/08 01:07
推 yisdl: 連版標也能在意 當初S又不是因為那句版標被請下台的... 09/08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