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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認為最近的紛爭, 有兩個很大的癥結點。 1.審案的流程又臭又長 檢舉->受理->抗辯->鎖文->審判->解文->執行水桶 而且在上次DICB前往站方吵一吵後, 站方提出最新要求, 鎖文和解文又變得必需同一位板主執行, 光這點就卡死我了! 你們以為我是想護短誰?拜託! 我又不是受誰之託前來政黑管板, 純粹是想服務大家,那我何需要護短誰? 但我也不是24小時,都可以用PC來處理板主進階指令 平時用手機只能推文和發文而已。 如果流程改成檢舉->受理->宣判 只要一有檢舉,那我白天就宣判,晚上就水桶,何樂而不為? 2.最近很明顯就是有幾個ID 互相引用人身攻擊這種罰則, 檢舉來來去去的。 如果真的廢掉人身攻擊的罰則, 那麼,板友之間起衝突, 自己上法庭解決就剛剛好, 也不需要用板規來保護板友, 我是覺得也不錯啦! 說真的,大家都長到18歲以上了, 什麼話可以說,什麼話不能說,自己不知道嗎? 而且之前我在政黑公告過了,你不是不能跟板友辯論, 要辯,麻煩針對論述內容來辯,不要只會開嘲諷, 如果只會開嘲諷,不會論述,那你連個帶風向的能力都沒有! 只是到處在惹一身腥而已! ******************* 結論就是,板規該怎麼做,怎麼改, 現在N大和P大都有初步想法, 我會和N大、P大再繼續討論、整合, 至少週末我會比較閒一些, 儘量給大家一個交代。 這幾天該受理的水桶審判,我也不會少做 這樣OK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6.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3263112.A.49E.html
diefishfish: 昨天有時間公告 地獄貓的水桶 卻沒時間公告1932的 09/07 23:56
diefishfish: 水桶? 1932 pink版主於23:12分推文 你23:16到主版 09/07 23:56
diefishfish: 公告1933的水桶 而且該公告你23:23 23:24都還有修 09/07 23:56
diefishfish: 改紀錄 為何有時間做該公告 卻沒有公告處理1932 ? 09/07 23:56
diefishfish: (上方推文1933 修正為1931) 09/07 23:58
kim: 死魚,了不起你說我有作業疏失 但你應該沒什麼證據 09/08 00:05
kim: 可以說我護短吧? 09/08 00:05
nightwing: 板主也是要上班工作的 不能要求24小時隨時處理板務 09/08 00:31
nightwing: 唉 政黑板友專門雞蛋裡挑骨頭 板主真的辛苦 09/08 00:47
hw102050: 死魚~為什麼一定要公告? 板規? 09/08 00:51
lucandy09: 11.所有版務處理,應公開於版面上 這不是板規? 09/08 02:45
nightwing: 最後判決結果 板主的推文都看得到 有公開啊 09/08 05:31
hw102050: 的確公開就好,從小組到政黑,的確沒一定要公告 09/08 08:32
lucandy09: 什麼?這是政黑板板規 我在政黑板上看不到結果啊? 09/08 19:37
nightwing: 就在隔壁板而已 沒那麼難找 09/09 00:30
r13974682: 該選第三位版主囉 09/10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