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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lapdswat456 二、被檢舉人ID: allensua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五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檢舉板文章、推文內容、簽名檔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  詞侮辱、威脅、謾罵、歧視、引戰等,水桶三個月 3.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三個月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NrIcuTP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NrF5u-0 goetz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3587640.A.75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965 m 1 9/11 LAPDSWAT456 □ [檢舉] #1NrF5u-0 goetze 違反版規3-1
allensua: 玻璃心還玩什麼網路?滾回家吃奶啦09/11 18:42
1. allensua 非原/被檢舉人 2. 推文明顯對本人以"玻璃心""滾回家吃奶"等語公然侮辱 煩請版主處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84.10.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3595008.A.B9F.html
allensua: 這樣叫公然污辱喔?那我再說一句:滾回家吃奶吧! 09/11 22:21
allensua: 你轉行比較適合,在美國你一定很搶手XDDDDDDDDD 09/11 22:23
allensua: 話說回來你檢舉我這推文好像也沒意義,這裡是檢舉政黑 09/11 22:30
allensua: 不當發言才會在政黑被桶吧?在政檢板被桶我也不痛不癢啊 09/11 22:33
kim: 受理 由於allensua已有看到本文章 09/11 22:58
kim: 因此從第一次推文即視為已抗辯開始 明天22:21結束抗辯 09/11 22:59
allensua: 我抗辯很簡單,1.玻璃心並不是公然污辱,僅形容心理易受傷 09/11 23:12
allensua: 的詞彙罷了,心理易受傷害什麼時候變成貶意辭了??? 09/11 23:13
allensua: 2.滾回家吃奶係指回家去找媽媽安慰吧,指的是如果這樣就 09/11 23:15
allensua: 心理受傷那還不如回家(別上網),這又是什麼公然污辱了? 09/11 23:15
kim: 基於一罪不兩罰原則 另外allensua也被檢舉 09/11 23:18
kim: 5-3 非當事人回應檢舉文 是否針對本條抗辯? 09/11 23:18
allensua: 這點沒什麼好抗辯的,我確實沒看清楚板規 09/11 23:24
allensua: LAPD這小子當初也因為這樣被桶,如果我沒被桶對他不公平 09/11 23:25
allensua: 抗辯到此結束,板主請判,不必到明天22:21結束抗辯 09/11 23:26
kim: 本人判定犯板規 非當事人回應文章 09/12 22:27
Neptunium: 板主意見:5-2無違規,5-3違規。 09/13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