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etze: 一個身在大陸的人對我們指東指西幹嗎?10/24 22:51
→ goetze: LAPDSWAT456~是吧??10/24 22:53
→ goetze: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10/24 22:53
推 dakkk: 原來是分身(筆記10/24 22:54
同前篇本人之抗辯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
顯屬使用VPN跳板, 故IP相同係可能, 本人亦無法得知為何IP與其相同
不過無論本人是否為LAPDSWAT456之多重帳號
判定是否為多重帳號乃為帳號部之權責
goetze在未經帳號部判定下
即在多篇文章中推文宣稱本人乃LAPDSWAT456之多重帳號
顯屬對本人名譽之損害
本人原不願檢舉, 但其人可說纏上了本人
在本人所發前篇文章以及本篇文章中, 多次指稱本人為分身等
甚至在本版悍然檢舉本人
本人真的不勝其煩
請板主協助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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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ishun: 哼~1~6樓哪有甚麼可怕的,我住外面的時候曾經在耳朵旁邊08/20 15:21
→ Yishun: 聽到沙沙、希希窣窣的聲音,驚覺不妙開床頭燈一看,結果08/20 15:22
推 heronash: 是樓下在你耳朵旁邊吹 氣..08/20 15:33
推 vivian5501: 呼~呼~08/20 15:36
→ josephgordon: 然後說08/20 15:54
推 edouard09: 北連中胡,胡又比連更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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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3.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7349559.A.81E.html
※ 編輯: bigbear2007 (119.14.23.37), 10/25/2016 06:56:40
→ goetze: IP相同,用語相同,我連抗辯都有點懶了 10/25 08:15
→ goetze: 我轉貼小組長說的一句話:PTT未規定使用者不可有分身 10/25 08:27
→ goetze: 懂了嗎?一是證據確鑿,二是在PTT,有分身並不違法 10/25 08:29
→ goetze: 我說你做了不違法的事,那請問還要我說下去嗎? 10/25 08:30
→ bigbear2007: 本身指責本人是分身,就是對本人名譽的損害 10/25 09:45
→ bigbear2007: 且不說VPN 出來的IP是隨機的,相同並非不可能 10/25 09:45
→ bigbear2007: 就算真是同一人,分辨是否為分身也是帳號部的權限 10/25 09:46
→ bigbear2007: goetze在未得帳號部判定之前,就在多篇宣稱本人為分身 10/25 09:47
→ goetze: 所以帳號輪流上,發文日期幾乎沒重疊也是可能囉??哈! 10/25 09:47
→ bigbear2007: 甚至放話要在每一篇都宣傳本人為分身之類的恐嚇言語 10/25 09:47
→ bigbear2007: 顯係對本人之挑釁,以及對本人名譽之毀謗 10/25 09:48
→ bigbear2007: 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惡劣行為 10/25 09:48
→ bigbear2007: 另外我看以前的記錄~這個ID對板友進行這種騷擾不只 10/25 09:49
→ bigbear2007: 一次, 真的要麻煩版主處理了 10/25 09:49
→ goetze: 這樣說好了~你就打出"我不是LAPDSWAT456"來看看嘛 10/25 09:49
→ goetze: 宣傳本人為分身之類的恐嚇言?????????????????? 10/25 09:50
→ bigbear2007: 這個ID在本篇有如下推文 10/25 09:50
→ bigbear2007: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 10/25 09:51
→ bigbear2007: 此等言語可知若版主不遏止這種挑釁行為 10/25 09:51
→ bigbear2007: goetze這類行為將一次一次沒完沒了,故煩請板主協助 10/25 09:51
→ bigbear2007: 謝謝 10/25 09:52
→ goetze: 原來這叫恐嚇呀~~~~~~我的老天鵝呀 10/25 09:52
→ goetze: 來啦!告訴大家~你不是LAPDSWAT456~敢不敢? 10/25 09:53
→ goetze: 本篇的說法跟之前把"走著瞧"說是恐嚇真是異曲同工~ 10/25 10:19
→ goetze: 我前面也說過,有分身在PTT並不違法,何來污蔑他人? 10/25 13:45
→ goetze: 依實證說別人有分身在本版從來沒有過被判違規 10/26 22:56
→ goetze: 將這種行為稱之為挑釁人身攻擊更是荒謬至極 10/26 22:57
→ goetze: 若依bigbear2007所言,板規1-5將成無用,因為一檢舉即為 10/26 23:03
→ goetze: 挑釁人身攻擊,說明完畢。 10/26 23:03
→ goetze: 抱歉~我忍不住了~大概是他真以為別人不會再查了~今天又 10/26 23:29
→ goetze: 露餡了 10/26 23:29
→ goetze: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這句他說的....唉 10/26 23:35
推 LAPDSWAT456: 這有趣了,下午我根本上不了PTT,怎麼回事? 10/27 00:13
→ LAPDSWAT456: 還有請板主查我之前的發文記錄,很少在台灣 10/27 00:14
推 LAPDSWAT456: 而且最近没用VPN根本無法上ptt。居然IP會在台灣? 10/27 00:18
→ LAPDSWAT456: 人在支那IP在台灣? 10/27 00:19
→ goetze: 版主,事到如今還不能辨別是不是分身嗎?沒上線?唉.... 10/27 00:19
→ goetze: 我只能說我盡到查證的義務了~就這樣 10/27 00:20
→ bigbear2007: 看來有人為了要"證明"我是分身,玩的很大啊... 10/27 00:26
→ bigbear2007: 但我非電腦專業,這種東西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麼玩的 10/27 00:27
→ bigbear2007: 但不管如何,還是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挑釁版友 10/27 00:28
→ bigbear2007: 毀損板友名譽的行為,本人並未受帳號部宣告為分身 10/27 00:30
→ bigbear2007: 在此之前goetze即四處推文稱我是分身,並恐嚇 10/27 00:30
→ bigbear2007: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等語// 10/27 00:31
→ bigbear2007: 請板主再移駕去主板剛剛判本人水桶下的推文 10/27 00:31
→ bigbear2007: 可以看到goetze四處宣稱本人是分身,對本人名譽 10/27 00:32
→ bigbear2007: 傷害有多大....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行為,謝謝 10/27 00:33
→ goetze: 真有你的~抓到兩次了還能撐~ 10/27 00:33
→ goetze: goetze: 隔一天又被逮到了~我真服了他 10/27 00:35
→ goetze: goetze: 真正被逮到要看我檢舉文的照片 10/27 00:35
→ goetze: 我只是叫人來看照片耶~大哥 10/27 00:35
→ bigbear2007: 也能看到這樣四處宣稱我是分身,對本人造成多大困擾 10/27 00:36
→ goetze: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這話你說的 10/27 00:36
→ bigbear2007: 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類針對板友挑釁,毀損名譽的行為 10/27 00:36
→ goetze: 我請問~你怎查法?非電腦專業? 10/27 00:37
→ goetze: 事實俱在~還在針對板友挑釁,毀損名譽~唉 10/27 00:37
→ bigbear2007: 本人不在本篇與goetze爭吵模糊焦點,我只講一句重點 10/27 00:39
→ bigbear2007: PTT唯一可認定版友是否為分身的單位, 只有帳號部. 10/27 00:39
→ bigbear2007: 其他不再回應其人,只請板主協助處理..謝謝 10/27 00:40
→ goetze: 但在PTT,分身並不違法要不要說說? 10/27 00:41
→ bigbear2007: 另外提出一點, 我看了一下LAPDSWAT456的發文 10/27 05:58
→ bigbear2007: IP幾乎都在外國,怎麼發文從不在台灣,上線就在台灣? 10/27 05:59
→ bigbear2007: IP並非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證據,特別是個人提出的 10/27 06:00
→ bigbear2007: 所謂照片, 其真實性有問題,所以PTT才由帳號部作為 10/27 06:01
→ bigbear2007: 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單位, 現在問題是goetze 10/27 06:01
→ bigbear2007: 在未經帳號部判決我是分身的前提下,四處宣傳我是分身 10/27 06:02
→ bigbear2007: 也確實造成的名譽損害以及很大的困擾 10/27 06:02
→ bigbear2007: 並且其人還放話恐嚇以後要繼續這樣宣傳散布 10/27 06:02
→ bigbear2007: 故本人只希望版主能遏止這種行為,還本人一個清淨 10/27 06:03
推 slcgboy: 審理意見:無犯規 但是一再說明goetze你不具有此類案件 10/30 17:19
→ slcgboy: 判定的權利 你只能在"單人持有超過五個帳號"去站方 10/30 17:19
→ slcgboy: ID_Multi檢舉 或是找到"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的帳號 10/30 17:21
→ slcgboy: 即便是開始你發現B與L帳號同IP 也不是在政黑板內直接問 10/30 17:23
推 slcgboy: 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 10/30 17:25
→ slcgboy: 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 10/30 17:25
→ slcgboy: 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 10/30 17:25
推 Neptunium: 意見:未違規,被檢舉人有提出相關物件不能算憑空捏造 10/30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