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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前自刪?我還加重判你180天 2.檢舉時沒證據?版主幫你挖出來 3.引用錯誤版規?不拒絕受理還提醒你去改 4.重複推文?我看是就是 所謂刪去違規文章加罰180天,本應對已檢舉成案來判決,哪來未檢舉前自刪還加罰的 ?講實在點,本版處份為水桶的違規是有檢舉才算違規,也就是沒人檢舉就是不算違規 ,在檢舉前自刪文章,彼時根本不算違規狀態,怎能180天?又,超貼一篇後自刪就180 ?這種比例原則看都沒看過,講了很多次了還來,天呀~ 自來政黑,自有版主幫網友挖出文章的例子,但記憶中都是檢舉完成後被檢舉人刪除證 據文章所以版主挖出,檢舉時如果證據已被刪除,版主是不受理結案,結果我們的版主 竟然還去挖文章出來? 檢舉人引用錯誤條例,以往也是不受理,頂多花點時間再寫一篇罷了,還有告訴你改再 同篇受理的,我真第一次看到了。 以前重複推文判定上在幾次討論後問題就不大了,但這群版主開創了用意相同,文字不同 也算重複推文的新標準,這群版主真的開創政黑新局呀~ 而且很剛好,被檢舉的幾個都是立場鮮明跟版主不同,且發文率較高的帳號,不讓人多聯 想都很難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37.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4867303.A.8D6.html
Neptunium: 無論你說的是否屬實 01/20 07:28
Neptunium: 八個字: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1/20 07:28
※ 編輯: goetze (223.139.37.37), 01/20/2017 08:14:48
hedonist: 3-7 有依法?? 01/20 08:08
andy02: 不管是誰一直都是這樣處理 不然找出板主有針對不同人 01/20 08:32
andy02: 做不同處理 不然我不知道一直糾結在這一點是為什麼? 01/20 08:33
hedonist: 之前的案例都是刪除多出來的那一篇(第6篇或第11篇) 01/20 08:42
hedonist: 所以才構成違規後自刪迴避責任的要件 01/20 08:42
hedonist: twflash是刪除第10篇 (無法證明他是違規後自刪迴避責任) 01/20 08:43
hedonist: 狀況跟之前本來就不一樣 你們還一直引用 01/20 08:44
goetze: 你要不要去看看你們口中的版皇是怎處理超貼檢舉前自刪的? 01/20 08:44
goetze: "版皇"是不受理,某a,而且被檢舉人是德州人 01/20 08:46
goetze: 我說得很清楚,所謂責任是在檢舉後產生,檢舉時如何沒有超 01/20 08:52
goetze: 貼,怎能入罪? 01/20 08:53
AskWhat: 政黑版規三-2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自刪』亦算在額度內 01/20 08:59
diefishfish: g大加油!佩服您對於公平正義與真理的堅持!他們越這 01/20 09:00
diefishfish: 樣做,版面反而越來越藍,不勝唏噓啊。哈哈哈哈 01/20 09:00
AskWhat: ,不要說只刪了一篇,就算在被檢舉前自刪了十一篇,仍然 01/20 09:00
AskWhat: 是超貼。 01/20 09:00
hw102050: 死魚你再吐槽自己寫的爛嗎XD 01/20 09:28
goetze: 我在意的超貼嗎?搞不清楚狀況你 01/20 14:00
phoenixzero: 你不在意超貼 你只在意這群版主是否下台罷了 01/20 18:50
phoenixzero: 被你g大檢舉之下 01/20 18:50
AskWhat: 什麼是超貼,政黑版規三-2規定很清楚,本案對於超貼,沒 01/20 19:05
AskWhat: 啥爭議。 01/20 19:05
AskWhat: 個人反而是對前科的計算比較有意見,居然算到setzer版主 01/20 19:06
AskWhat: 時期的前科,這標準會有爭議。 01/20 19:07
goetze: 我在意的超貼嗎?搞不清楚狀況你 01/20 20:27
hw102050: S應該沒有留前科記錄下來吧,就連我任內的記錄也被刪了 01/20 21:21
pttkakac: hw好像有算到setzer時期的記錄也 這賬號其實蠻老的 學 01/21 02:15
pttkakac: 長啊 01/21 02:15
hw102050: 只有兩案 多重ID判決,因為是用舊板規判定 所有有算S前科 01/21 03:18
hw102050: 之後新板規就是重算了 01/21 03:19
pttkakac: kim:且在2015/1/12 由setzer當板主時期 twflash也犯過 01/21 03:29
pttkakac: 超貼板規 01/21 03:29
pttkakac: 所以7天變14天 這twflash的案子。。 01/21 03:29
pttkakac: 不就是用到s版主的前科記錄? 01/21 03:30
twflash: g大 謝寫你的發言力挺 雖立場不同 但論理相同 感謝 01/21 09:25
twflash: 一併感謝樓上諸位網友 現在才看到 感謝 01/21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