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kWhat: 同意你的論點,所以要看twflash是先發第11篇,再刪第10篇 01/20 09:04
→ AskWhat: ;還是先刪第10篇,再發11篇。 01/20 09:05
→ hedonist: 感謝信心加持 01/20 09:05
→ AskWhat: 現在似乎無法求證,看版主那邊能不能找到刪文的時間點。 01/20 09:05
→ AskWhat: 如果 twflash 確認自己是先刪第10篇,再超貼第11篇,個人 01/20 09:07
→ AskWhat: 認為可以申訴有關政黑版規三-7的違規。 01/20 09:08
→ AskWhat: 但超貼部分的違規,則無法因為自刪而免除。 01/20 09:09
→ pttkakac: 對的 這也是昨晚有疑慮的地方 感謝askwhat 01/20 09:10
推 andy02: 這情況確實不太一樣 但這會不會變成我前10篇刪掉 01/20 09:38
→ andy02: 然後可以多發好幾篇? 01/20 09:39
前10篇刪掉 多發一篇就超貼
推 AskWhat: 1.無法用版友的內心想法來判斷有沒有違規,只能以當下現 01/20 09:40
→ AskWhat: 實狀況來判斷,所以刪掉前10篇,並無違規,自然無規避 01/20 09:41
推 andy02: 如果有心人要這樣做確實也是可以規避吧? 01/20 09:41
→ AskWhat: 責任的問題,就無違反政黑版規三-7。 01/20 09:42
→ andy02: 應該是說你不知道他是不是刻意刪前一篇 然後再發吧? 01/20 09:43
→ andy02: 不過既然有漏洞 就修改吧 至於這個案子確實有討論的空間 01/20 09:44
推 hw102050: 這算是定義問題~ 01/20 09:45
推 hw102050: 目前已知的事實有: 01/20 09:46
→ hw102050: 1.違規者確實貼了11篇 01/20 09:47
※ 編輯: hedonist (180.218.114.88), 01/20/2017 09:48:48
→ hw102050: 2.其中一篇刪除,疑似踩到3-7 01/20 09:48
推 andy02: 我知道超貼阿 但跟刻意刪除的處罰比起來差太多了~ 01/20 09:49
推 hw102050: 尷尬的是板規中「刪除文章規避責任」此描述 01/20 09:50
→ hw102050: 可以有兩種解釋: 01/20 09:50
→ hw102050: 1.他知道他要貼11篇,會超貼違規,所以刪文 01/20 09:51
→ hw102050: 2.他認為刪掉自己的第10篇不算3-7違規,所以刪 01/20 09:51
推 AskWhat: 就目前規定來看,那也只能罰超貼的部分,以懷疑來入罪, 01/20 09:52
→ hw102050: 兩個解釋,內容不同= = 01/20 09:52
→ AskWhat: 將來爭議更多。 01/20 09:52
→ hw102050: 其實也不是懷疑入罪,不看時序的話,3-7是確定的 01/20 09:53
→ hw102050: 但加入時序考量又有上述的情況 01/20 09:53
推 andy02: 所以我上面就講了 這個案子有討論的空間 有漏洞後續應該 01/20 09:53
→ andy02: 看怎麼修改比較好~ 01/20 09:54
→ hw102050: 我是不太喜歡這條板規啦... 處罰差太多,判定有得吵 01/20 09:54
→ AskWhat: 況且版規三-7寫得很清楚,『違反板規,卻刪除文章』,顯 01/20 09:54
→ hw102050: 這條應該是抄八卦來的,但卻沒修,弄得很奇怪... 01/20 09:55
→ AskWhat: 然 違規 為前提要件,先有違規,再有刪文,才能算規避責 01/20 09:55
→ AskWhat: 任,沒有違規的情況下刪文,並無違規。 01/20 09:56
→ AskWhat: 將疑入罪,將來刪文的版友很容易誤犯此規。 01/20 09:57
推 hw102050: 其實本來就很容易誤踩,基本上我還是覺得,違規無論刪 01/20 09:59
→ hw102050: 除修改,都是板主可查的,規避板規其實不太需要 01/20 09:59
推 andy02: 恩 那這個案子看板主要不要改判超貼 再看怎麼處理這個漏洞 01/20 10:00
→ hw102050: 會有規避條款,應是早期系統功能少,讓板主追查困難而 01/20 10:01
→ hw102050: 生的 01/20 10:01
推 andy02: 看板主查第10篇到底什麼時候刪的再討論了~ 01/20 10:53
推 AskWhat: 這應該由twflash先提出申訴吧!! 01/20 19:01
推 phoenixzero: 反正g大到時候會幫tw大檢舉 抗議 甚至提出質問 01/20 19:02
→ phoenixzero: 何必呢 01/20 19:02
→ goetze: 我一開始就說過~一個超貼就判180天根本太誇張 01/20 20:29
→ goetze: 所謂的規避責任,應該是檢舉後刪文後刪除文章才成立 01/20 20:30
→ goetze: 如此就簡單多了~擴大範圍根本是自找痲煩 01/20 20:31
→ goetze: 超貼本就不是重最~更何況自我檢查發現還要被判180天? 01/20 20:32
→ goetze: 完完全全不符比例原則。 01/20 20:33
→ goetze: 微罪重罰,這才是基本問題 01/20 20:36
推 hw102050: 哈哈 已經敗訴了,還提180天嗎? 01/20 21:19
→ abckk: 哀哀 北連中胡的小釣手最近沒釣到魚就被桶了 幫QQ 01/20 21:24
→ goetze: 敗訴就代表對錯正確嗎? 01/23 09:54
→ goetze: 真的很難相信這種咖當過版主 01/23 09:54
推 hw102050: 敗訴如果不代表正確的話,你豈會失敗? 01/23 12:15
→ hw102050: 通常失敗有2個原因啦,1.申訴檢舉人沒用,天南地北扯, 01/23 12:16
→ hw102050: 沒有重點濫訴 01/23 12:16
→ hw102050: 2.板主就真的沒錯 所以啦~看你要承認是哪一點 01/23 12:17
→ goetze: 噗!!!!!!樓上還真敢說,你的邏輯讓我大笑 01/23 13:28
→ pttkakac: 我的twflash看起來已經gg了..沒下文...O.Q 01/23 13:47
→ twflash: 不是沒下文 對政治有點失望 過兩天才會提重審 01/23 15:20
→ twflash: 看到年金改革 年輕人是無望了 01/23 15:21
推 hw102050: 幫g GG的檢舉案QQ 01/23 17:22
推 r13974682: 違規就違規 幹嘛刪文 就是希望沒人看到=想規避 01/23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