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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ichina 二、被檢舉人ID: andy2300224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OuWe58W
iChina: 台獨小屁孩不知道在該什麼04/03 17:34
andy2300224: 唉支那 反正你們在這邊吠 都只是反效果而已04/03 17:40
說明: 教育部國語辭典 http://0rz.tw/nuUmX 狗叫稱為「吠」。如:「蜀犬吠日」、「狂吠」。《孟子.公孫丑上》: 「雞鳴狗吠相聞而達乎四境,而齊有其民矣。」漢.王符《潛夫論.賢難》: 「一犬吠形,百犬吠聲。」 指名道姓說我在吠 請板主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88.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91213680.A.E98.html
hong888: 受理,通知被檢舉人提出說明 04/03 22:35
andy2300224: 你真懂我 我就是取蜀犬吠日的吠字 意即少見多怪 04/03 23:03
andy2300224: 無論是廣義或狹義的台獨 在幾次選舉已證明日常可見 04/03 23:04
andy2300224: 唯中國網民(呃 你算吧~雖然身處台灣)大驚小怪 04/03 23:05
andy2300224: 猶如蜀犬吠日般一昧的狂吠 孰不知一點用處也沒有 04/03 23:07
andy2300224: 而這裡的太陽 也告訴你們 像是北風與太陽的寓言一樣 04/03 23:08
andy2300224: 狂吼的北風 永遠不如溫暖的太陽 讓人卸下心房 04/03 23:08
hong888: 意見:"吠"與"該"都是動物形容詞啊,文學修辭,無違規 04/04 22:39
slcgboy: 你自己提的蜀犬吠日~(聳肩) 意見: 無違規 04/04 23:09
hong888: 結案 04/05 09:13
iChina: 吠就是指狗叫。如果我說,板主我聽你在吠?沒違規嗎? 04/06 22:40
iChina: 反正文章都已備份,得不到公平的判決,只有另尋途徑 04/06 22:42
iChina: 版主這樣只會害了他 04/06 22:44
iChina: 罵人「狗吠 」涉公然侮辱 公會理事長遭起訴 04/06 22:47
iChina: 那就看看法院怎麼判了 04/06 22:48
hw102050: 對判決不服 可以申請重審 04/07 01:35
hw102050: 另 板規跟現實法律不同,判決標準未必相同 04/07 01:35
hw102050: 板主立場也不樂見板友互告 言盡於此 04/07 01:36
hw102050: 一點連結 僅供參考 關於「狗吠」 https://goo.gl/J0Wbi2 04/07 01:36
andy2300224: 這也可以吉......台灣的司法資源在哭泣... 04/07 23:11
andy2300224: 感謝版大關心與提供判例 家人有從事律師一職 04/07 23:14
andy2300224: 我會聽從他的專業意見 面對唉大大大 04/07 23:15
andy2300224: 謝謝各版大 04/07 23:18
iChina: 只要你在4/11前,在政黑板公然道歉,我就放你一馬 04/08 22:27
iChina: 還有,我不會申請重審,s板主對於吠這個字心中已有主見 04/08 22:28
iChina: 本人的兩個「吠」字檢舉,s板主都判無罪,故已無重審必要 04/08 22:29
iChina: 再者,1月份的那件,我想我也該抽出時間去處理了 04/08 22:33
andy2300224: 已開完庭 法官只問我在哪發言 06/29 16:18
andy2300224: 就直接不起訴 看到唉大大身影也是值得啦 06/29 16:20
andy2300224: 不過其實我也輸了 去外地做筆錄跟開庭 嗚嗚 06/29 16:20
andy2300224: 我的錢跟時間RRR 06/29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