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就板規5-6 我先前即有疑問是否包括政黑
時間Thu Apr 20 22:23:42 2017
ptt每個板面都是各自獨立,無論是板務裁決或是板規都是分開算的
就算政檢跟政黑是兄弟版面,依舊還是要按照此原則
故該板板規只侷限於該板,於它板違規不受該板板規所限,站規另有規定者除外
這點從之前的已廢除的舊板規就可以看的出來,
#1LYMICsP https://goo.gl/AUUj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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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7-2
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
同樣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與第四章之管理辦法,
若發言擾亂政檢板面秩序者,經板主認定後處以口頭警告,若依然故我者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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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政黑政檢板規各自獨立,就不用特別寫出這條,來引用政黑板的板規
所以關於目前政檢板規5-6
條文中的「檢舉案相關文章」,自然只侷限於政檢板的文章,政黑文章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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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無論廢除的舊板規7-2,或是現有的5-6
其「禁止受理判決後修改文章」,其最大的用意並非是「會影響板主判決」
事實上板主有系統功能可以看文章的編輯紀錄,甚至刪除也可以找到刪除文章
無論違規文章如何刪修,並不會影響違規事實
其實「禁止受理判決後修改文章」的最大用意,是為了保存判決
就算板主m/!文章,使用者雖無法刪除,但仍然可以透過編修文章清空內容
對於未來後繼板主要查詢過往判決十分不方便
為了後繼的板主,還有要求檢舉人對政檢板的尊重
才如此要求「禁止受理判決後修改文章」
以上解說 希望可以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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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omf: 感謝解惑 04/20 22:49
→ PPLsea: 雖然我不怎麼同意,但至少是判例! 04/20 23:26
→ PPLsea: 不過還是修一下5-6好一點! 04/20 23:27
→ godispower: 會不滿意很正常,像我就很滿意,至少知道邏輯有誤差的 04/21 08:38
→ godispower: 人,只是少數 04/21 08:38
推 PPLsea: 樓上你真的很有趣,不跟你吵還出來發言啊? 04/21 08:53
→ godispower: 哈,你高興就好,看看你倆一搭一唱,真是絕配 04/21 09:08
→ HellKitty: hw版主 你3/17水桶三個月 現在可跳出來回文? 04/22 09:00
→ HellKitty: 可以這樣偷偷出桶 把處分當作沒看見喔? 04/22 09:00
推 phoenixzero: 哇 糾團察隊出來了好棒棒 04/22 09:07
→ phoenixzero: 糾察隊 04/22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