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異教神)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檢舉] 多篇文章 政黑 KerP違反1-5及1-6
時間Tue Aug 1 18:48:44 2017
版主
身為檢舉人
應該是樂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但心裡掙扎了一個白天
還是決定堅持自己的標準
我得說
你這個判決
跟在政黑發表的水桶公告
都是違法的
帳號部在今日11:10:55發出判定公告
#1PV_51S1 (ID_Multi)
你卻早在07:41:36就率先判決
#1PVy0rne (HateP_Picket)
這已經超出版主職權
請你重新判決與公告
謝謝
※ 引述《boyo (腦科學先生)》之銘言:
: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 一、檢舉人ID:
: : goetze
: : 二、被檢舉人ID:
: : KerP
: :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 : 第一章 總則
: : 5.對於累犯者,應採「前科累積加重水桶」,水桶天數=判決水桶*(1+前科數)
: : 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已執行天數)
: 查詢水桶狀態
: 暫停使用者 ipadmax 發言,解除時間尚有 340 天
: 暫停使用者 stinox5566 發言,解除時間尚有 323 天
: 已執行42天
: 依據板規3-6
: 剩餘水桶天數 365*2^26 = 24494735360 -42 = 24494735318 天
: ipadmax stinox5566 KerP 三帳號皆改判系統上限水桶十年
: :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從我檢舉他使用分身至今已經一個月
: : 而他這期間發了26篇文
: : 26篇!
: 多重帳號超過五個砍帳號 除非有鬧板情事 並且登記資料不實
: 站方不會處理
: : 而且推文還不算
: : 辦理的版主一再拖延
: : 難道正如有網友所言
: : 版主在掩護他?
: : 使用分身如此明確
: : 連個申請單都會寫錯
: : 這次檢舉可以請另外一個版主出來受理並辦理嗎?
: : 違規的文章代號我只貼今天他貼的
: : #1PVZmiuh (HatePolitics)
: : #1PVk-ZtT (HatePolitics)
: : #1PVnlmuX (HatePolitics)
: : 證據不多說
: : 前面都貼了
: : #1PLeGKQW (HateP_Picket)
: : #1PLnXOd0 (HateP_Picket)
: : 如果還不夠
: : 還有我直接擷取畫面的
: : http://imgur.com/a/7Zm0j
: : http://imgur.com/a/wI7v0
: : 請重跑一次程序
: : 通知所有帳號前來說明
: : 免得又搓掉
: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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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etze: 我還以為這是很重要的事,我們的新版主竟然無感 08/03 23:39
推 boyo: 以前處理過多次相同案例 其實同ip八九不離十 08/04 01:09
→ boyo: 帳號部那邊要先走組務 審理都要三個禮拜上去才能申請 08/04 01:09
→ boyo: 多重ip查詢 這個要小組長 08/04 01:10
→ boyo: 他只是退註兩個ID 改判取消水桶的話 註冊完又可以馬上 08/04 01:11
→ boyo: 是馬上喔 發文y 08/04 01:11
推 boyo: 照版規水桶天數是沒錯的 08/04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