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PLsea: 你可以選版主啊 04/11 21:04
推 Neptunium: 原來他是累犯阿,看來要重新審理了 04/11 23:47
推 Neptunium: 加上他2017/4/17時貼了六篇文章 04/11 23:57
推 Neptunium: 至少四次違規紀錄,符合超過三次的標準 04/11 23:58
推 PPLsea: 違規沒有檢舉並判決成立,應該不算有罪吧! 04/12 07:37
→ PPLsea: 2017/4/17也超過一年了吧! 04/12 07:38
→ dragonjj: 我只是建議啊超過三次包含三次,累犯是確定得了 04/12 13:13
→ dragonjj: 然後判罪由版主決定,我只是想要把漏洞補起來 04/12 13:20
推 hong888: 第四次違規年代有點久,以前只要一次超貼就桶7天的,後來 04/12 14:43
→ hong888: 放寬免水桶,可以討論是否調整 04/12 14:43
推 PPLsea: 4.檢舉案請於違規事實發生之168hr(7天)內提出檢舉,逾期 04/12 17:33
→ PPLsea: 視同超過追溯期,不予受理 04/12 17:33
→ PPLsea: 檢舉都不看版規? 04/12 17:34
PP不要緊張阿! 我為啥先發這篇文 就是為了改善防止漏洞 尤其這位水腦 還選在
新舊任板主要交接時間開始作亂 再加上 他違規時間3/18 3/27 4/10 看到了嗎?
聰明人就知道 他還都選在七天左右沒人檢舉在開始違規 很明顯有研究過政黑板規
提醒過他之後 也不怕阿 反正頂多就刪文 刪文繼續違規 WHO CARES?
所以我先建議版主要研擬板規制度 至於檢舉有沒有受理 我沒有很在乎阿^^
※ 編輯: dragonjj (1.160.36.235), 04/12/2018 19:26:35
→ PPLsea: 我沒緊張啊!想改就改,我也沒在違規這種事,只是檢舉不 04/12 19:34
→ PPLsea: 受理很好笑就是了 04/12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