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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PttObba 二、被檢舉人ID: kero2377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8.若檢舉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接受審理已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或修改文章 違者處以水桶35天之處分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TMkGww (HateP_Picket) 板主已經受理並標記S 但kero2377卻擅自編輯並修改檢舉內容 編輯紀錄如下: ※ 編輯: kero2377 (118.232.84.177), 02/27/2019 01:14:21 ※ 編輯: kero2377 (118.232.84.177), 02/27/2019 01:14:50 → kero2377: 第一次在政檢版檢舉 不知有這項規則 . 02/27 12:41 不看板規就發文 並不是違規理由 請板主依規定處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38.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1269105.A.601.html
AskWhat: 本案受理 02/28 14:04
AskWhat: 經查被檢舉人檢舉文,被檢舉人在板主受理並標記後編輯檢 02/28 14:05
AskWhat: 舉文,違規事證明確,念在初犯,且版主提醒後沒有再犯, 02/28 14:05
AskWhat: 依據 政檢版規一-4 規定,給予警告一次。 02/28 14:05
hong888: 同意警告 03/06 12:39
AskWhat: 判決處理結果:#1SWyPFPc (HateP_Picket) 03/09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