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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案由:多篇文章 pttobba 政黑板規2-13.14 二、裁判文章:#1STMkGww (HateP_Picket) 三、裁判全文: 1.主文:PttObba 於 02/26 日超推推文,違反 政黑版規 二-14 之規定,並計有前科一次。 水桶天數(含前科)共計: 7X(1+1)=14 天。 2.理由:
hong888: 2-14部分確屬違規03/06 12:40
Neptunium: 意見:違規03/06 21:11
Neptunium: 由於情況複雜,水桶日期待計算03/06 21:12
AskWhat: 審理意見:違規事證明確,認定違反政黑版規二-14。03/09 21:54
AskWhat: 判決結果:#1SW_qMWQ (HateP_Picket)03/10 01: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7.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2153878.A.81A.html
PttObba: 感謝板主有依照板規判決 沒有像其他人說的會桶兩年以上 03/10 01:53
PttObba: 我當初看到檢舉也知道是14天 只是不想先戳破笑兩年的而已 03/10 01:55
kero2377: 請問一下審理理由的部分在哪裡? 03/10 02:06
kero2377: 本人並沒看檢舉案下方有這三句推文 03/10 02:06
kero2377: 我可以請求此判例與810公告在政黑板嗎 03/10 02:07
kero2377: 畢竟此案例特別,我認為可以作為檢舉上的機會教育 謝謝 03/10 02:08
kero2377: 對於此判決我尊重,但只有這個請求 辛苦了 03/10 02:09
PttObba: 板主已回答政檢板規七-1 且這兩案都是正常判決 何來特別? 03/10 02:12
kero2377: 相同事件上因為檢舉手法上不同水桶天數就有別,個人認 03/10 02:13
kero2377: 為寓教於樂,也能讓版友探討版規有沒有需要改正的地方 03/10 02:13
PttObba: 要選板主的人 板規應該要看清楚 判例也該多做研究 03/10 02:14
kero2377: obba我是稱讚你,果然純血 厲害 03/10 02:14
PttObba: 你的檢舉案根本是板規沒看清楚 不是檢舉手法不同導致水桶 03/10 02:15
PttObba: 天數有差異 請要選板主的人 麻煩先把板規讀清楚 03/10 02:15
kero2377: 畢竟相同判決天數卻差那麼多,實屬少見。 03/10 02:16
PttObba: 那天你的檢舉案提出時 有人算會桶個兩年 我就回答請你們 03/10 02:16
PttObba: 把板規看清楚 我還被嗆別這麼自信 我根本不懂你們怎算的 03/10 02:16
kero2377: 另外詢問判決推文來源,我並沒在本人檢舉文中看到這三 03/10 02:17
kero2377: 行推文。 03/10 02:17
※ 編輯: AskWhat (49.159.217.102), 03/10/2019 02:25:18
AskWhat: To kero2377:審理太多案子,沒改到理由,抱歉,相關內容 03/10 02:26
PttObba: 看到Ask板主參選文本來想秒推 結果才想到水桶中 可惜XDDD 03/10 02:26
AskWhat: 已修正。 03/10 02:26
kero2377: 呃 所以那三句推文怎麼來的 03/10 02:28
kero2377: 另外水桶公告的部分麻煩了,晚安,參選順利 03/10 02:33
pttkakac: obba不愧是112純血好厲害 膜拜 03/10 02:33
PttObba: 要不是我認識你這ID 不然我真的會以為你是在諷刺我...XDD 03/10 02:35
PttObba: 純血沒啥厲害 我只是好奇板規寫這麼清楚為何不少人看不懂 03/10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