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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單篇或多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24hr內5次以上),違者水桶7天 由於板主將一些當下很紅的句子放在板標, 配合上這條板規,有故意引人觸犯規定之嫌。 比方說有人進板看到板標,覺得有趣,24小時內在不同篇推了五次。 這樣子就符合被水桶要件,這樣子的板標根本是請君入甕,引人違規。 也不需要修改板規,只要板主能公告「推板標不算無意義推文」就好。 不然這樣子把板標改成當下流行句子,實在很容易害人不小心就違規了。 請板主群參考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84.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6382851.A.222.html
Neptunium: 可是我現在還沒改板標... 04/28 00:36
TheoEpstein: 現在那句「你確定要打這個」光我看到就幾十個違規了 04/28 00:38
TheoEpstein: 泰國貓那個不是板標不在除罪化範圍 04/28 00:38
goetze: 當下很紅的句子放在板標+板規=故意引人觸犯規定之嫌? 04/28 16:02
goetze: 這接近於腦補等於吧? 04/28 16:12
goetze: 腦補等級 04/28 16:12
goetze: 其實我看過往判例~~只要多少加個變化~是無罪的 04/28 16:14
goetze: 要全句照抄又不加字~就違反板規呀!到底有啥可說的? 04/28 16:16
goetze: 怎又要秀對依法行政過敏的下限? 04/28 16:17
Desperato: 其實還好 等於是公佈板標可以洗而已 04/29 01:14
Queenie7: 推一下這麼多天前就提出問題,結果卻被無視^^ 05/03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