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請人ID: AhSs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Sp4GoWW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板規明定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本人尚未警告3次就被水桶,要求重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65.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6979279.A.9FB.html
kero2377: 7-8 違反第二章中無水桶罰則之版規,版主刪(退)文05/04 22:24
kero2377: 後給予警告,相同違規再犯者 加罰水桶七天處分05/04 22:25
兩條板規互相抵觸 ※ 編輯: AhSs (39.9.65.215), 05/04/2019 22:26:11
kero2377: 確實 本人已提出 1-4加入05/04 22:44
kero2377: 若是相同違規情形 以版規7-8為判定05/04 22:44
目前依然未加入板規 所以我這次的判定標準依法無據 ※ 編輯: AhSs (39.9.65.215), 05/04/2019 22:56:17
kero2377: 因版規標示不清 本人願意撤銷判決 等待其他版主意見 05/04 23:27
PttObba: 我的申訴案打了滿滿一大篇 就只給了"無違規"三個字 這短 05/05 00:01
PttObba: 短一篇就積極回應又撤銷判決 呵呵 05/05 00:01
PttObba: 1. 置底公告特別針對板規2-2的說明 05/05 00:01
PttObba: #1S1HTTN4 (HatePolitics) 05/05 00:01
PttObba: https://i.imgur.com/ay6rZfj.jpg 05/05 00:01
PttObba: 2. 甚至還特別補充說明 違反2-2就是要依據7-8處理 05/05 00:01
PttObba: #1RyyFBFV (HatePolitics) 05/05 00:01
PttObba: https://i.imgur.com/4NaAwkZ.jpg 05/05 00:01
PttObba: 如果說板規第二章沒特別說明要依照7-8判決的部分 可能確 05/05 00:01
PttObba: 實有標示不清的問題 但這個有特別置底公告又加上板規補充 05/05 00:01
PttObba: 說明的也撤銷判決?這樣公然無視板規 還有人怪我去質疑板 05/05 00:01
PttObba: 主不公 這樣到底哪裡公正了恕我真的看不懂 05/05 00:01
kero2377: 非相關人請勿發言 05/05 00:17
PttObba: 政檢板規四-5 申訴案除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外, 05/05 00:28
PttObba: 非相關人等禁止發表 05/05 00:28
PttObba: 我是檢舉者 而且我是討論板務 你又想無視板規禁止我發言? 05/05 00:28
PttObba: 奇怪 我的申訴文底下滿滿的Ch洗推文 你怎麼都沒表示意見? 05/05 00:29
PttObba: 更正一下 我應該是依據政檢板規4-6的相關人等發言 非4-5 05/05 00:32
mark2165: 意見:超貼之規定為二-2與七-8 7-8為1-4之特別規定 應維 05/07 19:09
mark2165: 持原判 05/07 19:09
AhSs: 所以一個撤銷一個維持 意思是我因為一個判違規就被桶了嗎 05/08 00:00
AhSs: 特別規定未出現在板規本文中 是要怎麼說判的有理 05/08 00:01
Neptunium: 意見:維持原判 05/09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