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etze: 這篇有趣~~你強調"超貼文章亦無刪除或退文之規定" 09/19 09:50
→ goetze: 但相對的,前科亦無消除的規定,怎不說? 09/19 09:51
→ goetze: 依慣例根本不列入前科?哪來的慣例??說說看 09/19 09:52
→ goetze: 版規又哪裡有寫了?這種"依慣例"法? 09/19 09:53
→ goetze: 你一下子拿版規無規定說嘴,轉個頭又無視版規無規定 09/19 09:55
→ goetze: 最後放大絕,依慣例????????哪來的慣例? 09/19 09:55
→ goetze: 無涉新生代板規重定之警告再犯要件~無涉的規定在哪? 09/19 10:00
推 Neptunium: 前科追訴依慣例可以追溯到2016或更久 09/19 23:54
→ Skod: 重點是沒人檢舉吧?我完全看不懂板主舉的案例和本案關聯性? 09/20 23:32
→ Skod: 反而政檢板規四之6,你是否主動水桶goetze? 09/20 23:34
→ Skod: 沒人檢舉我,你水桶得很爽,然後你捨不得水桶goetze??? 09/20 23:35
→ Skod: 政檢板沒有規定須有人檢舉才處分之條款吧? 09/20 23:41
→ Neptunium: 意見:撤除水桶 09/22 17:56
就算經板主好心提點而有心人見獵心喜檢舉,亦無損於本申訴,
板規白紙黑字「警告一次後再犯水桶」,本人未曾因超貼被警告過,
而是直接水桶!所以這次應該交換成警告一次才合理!
因為所有板友都保障前兩次超貼行為,一次為警告,一次為水桶!
本人卻是兩次都水桶,公平嗎?要求板主完全依法規文字行政,不過分吧?
→ Skod: 本人水桶都快期滿這篇連標記都沒有 煩請另二位板主儘速審理 09/22 19:36
→ mark2165: 意見:撤除水桶,改由另一檢舉文辦理 09/22 21:45
推 mark2165: 2017有因超貼而被水桶之紀錄 09/22 21:45
→ Neptunium: 我們只是一直都是過去判例判決 09/22 21:57
→ Skod: 所以我有因超貼而被警告一次之紀錄嗎?mark2165你逃躲避啥? 09/22 22:46
→ Skod: mark2165板規怎麼寫,要我一字一句念給你聽嗎?因為太多國外 09/22 22:48
→ Skod: ABC會聽會說中文,但看不懂中文呀!XD 我嚴重懷疑你這種人~ 09/22 22:49
→ Skod: 不然到底躲啥啊?當人沒當過板主或站長?理虧的話有啥了不起 09/22 22:50
→ Skod: 承認錯誤立即改正嘛!有何丟臉?最丟臉的就在那裡死皮賴嘴! 09/22 22:50
※ 編輯: Skod (1.160.82.160 臺灣), 09/22/2019 23:02:32
→ Skod: 過去判例我就沒警告紀錄!別人判決與我何干?簡直見鬼! 09/22 23:12
→ Skod: 然後你舉的判例也你的朝代同一批板主,到底想證明啥呀? 09/22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