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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認版主厲害 我自己也沒發覺 有不小心自刪忘記 結果只靠A作者多發了一篇文 當作休息也好哈哈 只是起床醒腦方法少一個XD 但上次前科是五月粉超過三個月 #1SsmBbHO (HatePolitics) 仍來申請容赦-1前科 這樣剛剛的水桶能否減一呢? 少個七天~~ 真的是疏忽 法網恢恢, 申請容赦,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14.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74611941.A.775.html ※ 編輯: seraphimm (101.136.114.202 臺灣), 11/25/2019 00:14:03
mark2165: 意見:需於違規前提出,故不容赦。 11/25 16:47
Neptunium: 意見:同意容撤,但不影響已判決的水桶 11/25 22:40
kero2377: 意見:需於違規前提出,故不容赦。 11/26 10:28
seraphimm: 我是提一下意見,容赦版規並沒規定身份 11/28 23:11
seraphimm: 是吧,而且我的再被處分是半年了 11/28 23:11
seraphimm: 於法版規本身的條文是超過三月無其他條件 11/28 23:11
seraphimm: 於情,我也只是申請減一並非減二 11/28 23:11
seraphimm: 是吧,很合理啊 11/28 23:11
seraphimm: 就版規論版規,速不速啊,哈哈 11/2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