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enkopf001 (骷髏)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UMINuzs ZMittermeyer 板規3-1.3-2
時間Fri Feb 28 23:11:51 2020
一、檢舉人ID:
totenkopf001
二、被檢舉人ID:
ZMittermeyer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UMINuzs (HatePolitics) [ptt.cc] Re: [新聞] 網友質疑檢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2900728.A.F7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6 Ptt幣 │
└─────────────────────────────────────
┘
※ 編輯: ZMittermeyer (114.136.107.126 臺灣), 02/28/2020 23:00:38
→ totenkopf001: 崩潰到戰人家疾病 你確定嗎 59.115.204.75 02/28 23:00
→ totenkopf001: 真實身分都被知道 還敢這麼嗆XD 59.115.204.75 02/28 23:01
坦白說你會有這種想法 表示你只是一個匿名俗辣而已
我從頭到尾都是真實身份在走跳 這到底有什麼好不敢嗆的?問號
判例: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23500
罵人「俗辣」 男被判拘役、加賠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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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4.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82902714.A.709.html
推 mark2165: 受理 03/01 13:03
推 mark2165: 轉被檢舉人答辯 03/01 13:03
推 ZMittermeyer: 我笑了XDDD 真的超俗辣 氣噗噗還跑來檢舉 03/01 13:12
→ ZMittermeyer: 隨便你吧XD 戳到痛點 03/01 13:12
→ totenkopf001: 懶得跟你吵 讓你滾35天就夠了 03/01 14:43
→ totenkopf001: 反正量你也不敢真的公然侮辱嚴重些 再嚴重些 03/01 14:44
→ totenkopf001: 就法院見 繼續罵嚴重點 請 03/01 14:45
→ totenkopf001: 我已沒有意見要陳述 謝謝 03/01 14:46
推 mark2165: 意見:違規 03/20 19:52
推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 03/24 10:53
推 kero2377: 意見:無違規 03/28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