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hoenixzero: 受理 08/24 16:11
→ wupaul: 既然受理了,我就在這邊更正一下,黃國昌當主提案人三讀 08/24 16:19
→ wupaul: 通過的不只那五案,我只看網頁前五頁,我在留言補上 08/24 16:19
→ wupaul: 總共42案為主提案人並且三讀通過。 08/24 16:25
推 tsubasa6405: 我知道這篇一定會被檢舉 原文連結倒數第二段寫的很清 08/24 17:15
→ tsubasa6405: 處了 有人在推文質疑我也回應提出 黨團提案要算的話 08/24 17:16
→ tsubasa6405: 也不能只算黃國昌的 08/24 17:18
→ tsubasa6405: 扣除黨團的案例 黃國昌完成三讀就是0案 08/24 17:34
→ tsubasa6405: 反觀林昶佐扣除黨團提案 首位主提案人通過三讀有三案 08/24 17:34
→ tsubasa6405: 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治檔案條例草案 08/24 17:35
→ tsubasa6405: 以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八條條文 08/24 17:36
→ tsubasa6405: 修正草案等三條 08/24 17:36
→ wupaul: 記得要講清楚哪些是林昶佐單獨提案的,呵呵 08/24 17:47
→ wupaul: 按照這標準,賴品妤第一會期屌打閃靈,不只網紅部分屌打, 08/24 17:49
→ wupaul: 連立委都屌打,青出於藍 08/24 17:49
→ wupaul: 這種文章基本上就是惡意造謠了 呵呵,立院網站顯示這樣的 08/24 17:51
→ wupaul: 數據,自己捏造一個數據來講。 哪個網站比較公正 請版主 08/24 17:51
→ wupaul: 自行判斷 08/24 17:51
推 tsubasa6405: 貼新聞連結算惡意造謠自己捏造數據?怎麼不講如果要灌 08/24 17:54
→ tsubasa6405: 黨團提案 林昶佐第九屆高達193案比黃國昌還多一案 08/24 17:54
→ tsubasa6405: 怎麼還是沒看到黃國昌當立委比林昶佐認真很多的事實? 08/24 17:55
→ tsubasa6405: 況且我推文有持續回答 並非射後不理 用這種標準如果 08/24 17:57
→ tsubasa6405: 算刻意貼非事實文章 那真的有九成新聞都有問題了 08/24 17:58
→ wupaul: 多一案,這種幹話都能講,看看你的文章打什麼,五分之一 08/24 18:00
→ wupaul: 都不到,笑死 08/24 18:00
推 tsubasa6405: 2-9即使是微罪 我也必須申訴不應依照這種標準刪文 08/24 18:01
→ wupaul: 這種數據都能吃下去 我也覺得厲害 08/24 18:02
→ tsubasa6405: 所以才扣黨團啊 不然每個都提案破百 比較根本沒意義 08/24 18:02
→ wupaul: 所以決定在版主身上啊 08/24 18:02
→ tsubasa6405: 當然交給板主啊 我還在申訴 你一直插我話 08/24 18:03
→ wupaul: 哈哈哈哈哈哈, 你開心就好。怎麼不單獨看黨團跟黃國昌, 08/24 18:04
→ wupaul: 這兩單位過幾條 08/24 18:04
推 tsubasa6405: 單獨黨團+黃國昌就算黃國昌的?那林昶佐扣除時力黨團 08/24 18:11
→ tsubasa6405: 還過了11條 08/24 18:11
→ wupaul: 賴品妤這會期1>0 ,屌打林昶佐。 賴品妤最優秀結論 08/24 19:04
→ wupaul: 笑死我 ㄏㄏ 08/24 19:04
→ wupaul: 突然看到,你原文寫3條,現在又變11條,所以到底是什麼啦 08/24 19:07
→ wupaul: 你這樣有沒有造謠啦? 到底幾條? 08/24 19:07
推 kero2377: 意見:有新聞連結作為根據 只為引用 無違規 08/25 09:34
推 phoenixzero: 同樣 引用新聞 未違規 08/25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