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uswell: 除非有一定必要,否則本人不會再理會此類濫訴,但不代 10/27 00:26
→ zeuswell: 表本人認同檢舉人說法,而是此類濫訴沒有抗辯之價值。 10/27 00:26
→ zeuswell: 請版主照過去經驗做出判決,若是判決結果與本人認知有差 10/27 00:26
→ zeuswell: 異,本人會再循正常申訴管道。 10/27 00:26
→ zeuswell: 未來除非有必要,對此類濫訴都將使用以上說法,幸苦版主 10/27 00:26
→ zeuswell: 群了。 10/27 00:26
推 zeuswell: 這篇我本來就打算答辯:本人看了政黑政檢,並未有任何一 10/27 10:06
→ zeuswell: 條說不能轉錄他版文章代碼、且以上兩個文章代碼連公告 10/27 10:06
→ zeuswell: 都不是。 10/27 10:06
→ zeuswell: 並且政黑政檢本就屬雙生版,只有單純貼個文章代碼,並無 10/27 10:06
→ zeuswell: 討論、也無所謂政檢糾紛帶入政黑ㄧ事,政黑只有禁止討 10/27 10:06
→ zeuswell: 論公告、或是版規討論。故本人半條版規都沒犯。 10/27 10:06
推 zeuswell: 抱歉,版主群,10/27推文內容為本來欲在別篇答辯之內容 10/27 10:08
→ zeuswell: ,故請無視10/27之內容 10/27 10:08
→ zeuswell: 更正:請無視10/27,上午10點後之內容 10/27 10:08
推 phoenixzero: 受理 10/27 21:39
推 Rrrxddd: 水桶中 代為答辯 10/28 21:34
→ Rrrxddd: 時間為罷王粉專於2019/5月,罷免王浩宇剛開始時募集群眾 10/28 21:34
→ Rrrxddd: ,至今年8月剛過第一階段,目前第二階段結果未明,試問以 10/28 21:34
→ Rrrxddd: 如此長的時間段,去年至今來說,2020/8月至10月,使用「 10/28 21:35
→ Rrrxddd: 剛過」這個字眼又有何不不行? 10/28 21:35
→ Rrrxddd: 「剛過」、「剛剛」、檢舉人如何能明確界定此類時間名詞 10/28 21:35
→ Rrrxddd: 的長短 10/28 21:36
→ Rrrxddd: (王浩宇罷免進度目前就還是剛過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未知 10/28 21:36
→ Rrrxddd: 。) 10/28 21:36
推 Rrrxddd: 意見 未達 10/28 21:36
推 kero2377: 意見:未達 10/28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