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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2 40字 在這次選舉之前的三個版主,K R P三人 其中R P 認定編輯回在版友下方的文字也算在40字內 但K 認定以文章主文40字才算 K的判例:#1Vc6fKnC (HateP_Picket) 公告文不滿40字(但受檢人有編輯回覆版友) 想麻煩新版主在內的版主表示意見 到底40字含不含編輯回覆版友,還是已文章主文為主、要補充也必須捕在主文內? 麻煩版主說明並統一見解 本人最近沒空、也沒興致玩,明年1/1後再開始玩 未來若還是有這種無法統一的見解的話,那會直接上小組請小組長邀請各位版主說明,並 最後可能由小組長取代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30.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06110592.A.60A.html ※ 編輯: zeuswell (39.12.30.80 臺灣), 11/23/2020 13:56:47
zeuswell: 若統一判決標準這麼簡單的問題都沒人要回答的話,未來 11/24 20:17
zeuswell: 我會丟案子,有標準不一的部分直接上小組為準喔 11/24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