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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TWTP2018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一章 總則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第二章 文章分類 2.抗辯由板主推文/站內信告知受理後才得以進行,處理流程皆會登錄其文,供使用者查 詢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9.檢舉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AID): #1Vn8ioau (HateP_Picket) [ptt.cc] Re: [檢舉] #1Vn6yBtJ zeuswell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06716210.A.938.html 您好,我循正常管道做檢舉,既已發現失誤造成未能即時得到版面違規者的違規資料,版 主既未受理,更改文章內容亦或是主動撤案刪除也無違規 抗辯》只明文規定推文 回文僅為說明刪除文章之原因。 您的違規事實是可由版主權限重新提取文章確認8小時內發了兩篇檢舉文的,僅為本人因a pp問題無法擷取正確文章AID,而已刪除之違規文章之AID或內容則無法由本人擷取 若您覺得有需要證明,未來若判決以違規確定,本人會再上小組申訴,轉由小組長另請版 主以證據形式叫出您的違規事實,並補行違規處罰 而本人亦可側錄以moptt操作手機APP之銀幕畫面,證明其擷取AID代碼功能有問題,非故 意 混淆。 以上回覆原PO -- 以回文方式為被檢舉違規之行為抗辯(脫罪?) #1Vm_ZPxA (HateP_Picket) 1.標題和內文之AID碼、作者、日期、時間完全錯誤,無關任何違規證據。 2.又內文之10:34:14 2020 與 02:34:24 2020 無具體月、日,如何計時? 此等張冠李戴自以為是的胡亂檢舉算不算鬧板行為?請板主群審慎處置。 -- 還是以回文方式為被檢舉違規之行為抗辯且又自以為是的瞎掰,實則搞錯方向及對象? #1Vn8LV8t (HateP_Picket) 雖3-9違者證言不採用,但一再以自以為是的說詞(有如指揮辦案),卻又常反覆自打臉.. 此等胡亂鬼扯不認錯,恣意檢舉後又隨意刪除,算不算鬧板行為?再請板主群審慎處置。 -- 此等先張冠李戴自以為是的胡亂檢舉,後胡亂鬼扯不認錯,恣意檢舉後又隨意刪除。 不針對被檢舉之違規事項來反躬自省,卻自圓其說耍腦補,三請板主撥冗審慎處置。 --- 前科 #1Vc40-PA (HateP_Picket) 10/27 kero2377 □ [公告] zeuswell 3-9 1-4 #1Vc4kZKW (HateP_Picket) 10/28 phoenixzero R: [公告] zeuswell 3-9 1-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6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06743847.A.DFC.html
kero2377: 屬回覆文章 不受理 12/03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