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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之銘言: : 第一 : 針對討論者附新聞或其他來源 可不歸咎為討論者故意造謠者 不罰 : 但被指正是不實報導或內容 仍應刪文 以免留存於看板影響大眾閱聽 : 第二 : 針對被指正造謠的報導記者或網路社群撰文者採取三振條款 : 經三次被轉文至板上 被指正為不實內容 : 看板應禁止看板使用者繼續轉錄該記者或撰文者的文章至政黑板 : 一點建議 請幾位板主參考 是否修正實施 我認為這條判定空間太大 很煩 我會提案直接廢除 要講甚麼都行版友也都成人了自己負法律責任 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79.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08732806.A.289.html
rtyujlk: 認同+1 12/23 22:45
yien: 認同+1 12/23 23:01
larusa: 請板主儘速付諸實行,以利後續程序推進 12/23 23:16
PReDeSTiNeD: 認同+1 普世間本來就很難找到夠具公信力的公正第三方 12/24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