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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板規 : 這幾天檢舉的案子如何處理? : 代理版主小組長可以判嗎? : 七天內需要檢舉應該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Bignana: 簡單違規的小組會處理 需要板主討論的給予下任板主處理 小組長是這樣回覆的 所以我想簡單詢問一下現在下的第三章判決案算是簡單的違規嗎?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規來看,都是需要共議制判決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討論的 那怎麼會在這個時候下判決呢 還是第三章算簡單的違規或是此案件已經不需要版主群討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53.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10587263.A.65B.html
zeuswell: 看是什麼違規內容吧,你們前版主不上小組說明他一個人 01/14 10:47
zeuswell: 都能取代判決見解了,如果不是真的很難判的大概也沒問題 01/14 10:47
zeuswell: ,不過我也贊成第三章交給下任 01/14 10:47
zeuswell: 他只說簡單違規,沒有說是第二還第三章是簡單,要我看 01/14 10:53
zeuswell: 第二章有些也不簡單啊QQ,只是第三章更多一點 01/14 10:53
kero2377: 是啊,第二章也有要共議的部分 01/14 12:17
Bignana: 可以簡易判斷為謾罵小組逕自判決。 01/14 14:17
Bignana: 目前已無複數板主,自然沒有討論問題。前面積案與部分建 01/14 14:22
Bignana: 議或者後續新增案件,為避免案件懸置多時,小組將考量判 01/14 14:22
Bignana: 決程度,簡易可判決的小組逕自判決。 01/14 14:22
TWTP2018: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代管期間非常時期非常執法.i當小組長 01/14 17:00
imprezasti: 板主總辭前未決的檢舉案 小組長是否可代為判決? 01/14 21:32
Bignana: 給予I大,任何判決都需要時間跟斟酌,若小組代管未判, 01/14 22:05
Bignana: 新板主上任可請新板主處理。 01/1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