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ptunium: 意見:已補政黑點,其餘事項未違規02/04 21:01
推 slcgboy: 意見:已補政黑點,其餘事項未違規02/04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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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政檢版規三-7 規定每一檢舉案只能檢舉一人,本案被檢舉人僅以
Neptunium 版主為代表。
2.依據 政檢版規一-6 規定
所有版務"應"依 政黑/政檢規定 執行/處分,請問版主依據哪一條版規
可以讓違規者在被檢舉後,補上政黑點後,就可以當作沒有違規?
3.被檢舉後,修正違規文章(行為)後就不算違規的話,若成判例,是否代
表以後每一個版友都能每天發五篇無關版旨、討論版務、幹林良的攻擊文
等等所有的違規文,在被人檢舉後,自行刪除違規文章,就可以當作沒事
?確定要立下這樣的判例?
回到檢舉的重點,就算可以,也必須先立下版規,版主依此版規,容許違規
者被檢舉後修正違規行為,否則,版主依哪一條來讓違規者事後修正違規行
為?
因此,本人在此提出檢舉,檢舉 Neptunium(含slcgboy) 版主之判決未依
政黑/政檢規定 來執行處分,屬違反 政檢版規一-6 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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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upaul: 依照字數40字補起就不罰相關慣例,是不罰的 02/05 02:19
推 wupaul: 同理,若能在申訴案結案前補起,皆不罰 02/05 02:21
推 wupaul: 這條不是給你拿來這樣檢舉的 02/05 02:25
→ wupaul: 1.6 意思是執行版務皆要公開,兩位版主都是在公開場合下 02/05 02:27
→ wupaul: 執行版務,也沒有水桶後不公告之相關行為 02/05 02:27
→ AskWhat: 02/05 09:35
→ AskWhat: wupaul版主要不要先請被檢舉人抗辯? 02/05 09:36
→ AskWhat: 另外,請 wupaul 版主說明一下,何謂: 02/05 09:37
→ AskWhat: 「所有板務應依政黑/政檢規定執行/處分」? 02/05 09:37
→ AskWhat: 02/05 09:39
推 wupaul: 你在這邊玩文字遊戲也沒意義,在這怎麼定也都有漏洞 02/05 11:56
推 wupaul: 有慣例就依照以前慣例 02/05 11:57
→ wupaul: 板規也沒規定,不能補阿 開了這慣例,以後誰編輯誰就要被 02/05 11:58
→ wupaul: 桶喔。 人非聖賢熟能無過,網路打嘴砲而已 並非違法之事, 02/05 11:59
推 wupaul: 能修正就修正,能補齊的就補齊 02/05 12:00
→ wupaul: 是要抗辯什麼,我連受理都不想受理 02/05 12:00
→ wupaul: 看其他兩位被檢舉人,以版主身分有什麼想法吧 02/05 12:02
→ wupaul: 你要檢舉到小組那邊,我也沒差 02/05 12:03
→ wupaul: 請N及S版主回應該篇 02/05 23:25
→ AskWhat: 所以,本案是沒有版主受理嗎? 02/06 01:01
推 wupaul: 受理 02/06 11:44
推 wupaul: 我S了 02/06 11:44
推 slcgboy: 意見:無違規 02/09 21:59
推 wupaul: 意見:無違規 02/26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