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lcgboy: 受理 呼叫被檢舉人來回答 02/21 23:02
→ eagleofsouth: 咖洨是台灣通俗用語 不認為我有侮辱他人的意思 02/22 18:30
→ TheoEpstein: 新聞中「張男」也如此辯稱,法院仍判公然侮辱罪成立 02/22 18:31
→ TheoEpstein: 請板主參考中華民國法院之判決,謝謝。 02/22 18:32
→ eagleofsouth: 拿這個新聞當判例根本沒意義 新聞多有謬誤 02/22 18:32
→ eagleofsouth: 新聞中有題及張男罵「你是流氓」「幹你娘」 02/22 18:33
→ eagleofsouth: 怎麼可能罵咖小要判罪 罵幹你娘沒事沒提及? 02/22 18:34
→ eagleofsouth: 找出判決全文 我才要相信他被判罪的原因是罵咖小 02/22 18:35
→ eagleofsouth: 不然我不信服!!! 02/22 18:35
→ TheoEpstein: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4 年附民字第 88 號刑事判決 02/22 18:39
→ TheoEpstein: 「..「咖肖」等穢語辱罵,致原告名譽及人格受損。」 02/22 18:39
→ TheoEpstein: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4 年易字第 228 號刑事判決 02/22 18:41
→ TheoEpstein: ㈢、被告雖辯稱:「咖肖」只是我的口頭禪..... 02/22 18:41
→ TheoEpstein: 判決書在此,請板主處理,謝謝。 02/22 18:42
→ TheoEpstein: 補一段: 02/22 18:42
→ TheoEpstein: 「...「咖肖」等語,已屬侮辱性言語。」 02/22 18:42
→ TheoEpstein: 「其上開所辯,僅係事後卸責之詞,並無足採。」 02/22 18:42
→ TheoEpstein: 易字第 228 號是刑事判決,也是有罪判決。 02/22 18:43
→ TheoEpstein: 符合政黑板規「附判決書需為有罪判決」之要求。 02/22 18:43
→ TheoEpstein: 啊,附民字第 88 號刑事判決也是刑事判決啦。 02/22 18:47
→ TheoEpstein: 違規者ID與張男相同之「事後卸責之詞」,請板主明鑑 02/22 18:47
→ eagleofsouth: 要就把連結貼上來 不要只取你想要的部份 02/22 18:49
→ eagleofsouth: 請板主來評評理 我自認咖洨就是貨色的台語意思 02/22 18:50
→ eagleofsouth: 講"你這種貨色"...要判罪? 我不能想像 02/22 18:51
→ TheoEpstein: 政黑板規並無此要求,依板規檢舉與佐證判決書。 02/22 18:51
→ eagleofsouth: 把連結貼上來 看看前言後語是什麼? 不要只取你要的 02/22 18:51
→ eagleofsouth: 部份!! 02/22 18:52
→ TheoEpstein: 與政黑板規無關之要求,請板主不予理會,謝謝。 02/22 18:52
→ eagleofsouth: 判決書有連結吧 把連結貼上來 02/22 18:52
→ eagleofsouth: 否則讓你斷章曲義 02/22 18:53
→ TheoEpstein: 檢舉與佐證均依政黑板與政檢板之板規。 02/22 18:53
→ TheoEpstein: 判決書中另有一段: 02/22 18:54
→ TheoEpstein: "依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咖肖」...(名詞 02/22 18:54
→ TheoEpstein: )角色、傢伙,有輕蔑的意味存在。" 02/22 18:54
→ eagleofsouth: 把連結貼上來叫與政檢板之板規無關喔? 02/22 18:55
→ TheoEpstein: 前半與被檢舉人之辯詞類似,但判決書明確提到:「 02/22 18:55
→ TheoEpstein: 有輕蔑的意味存在」。 02/22 18:55
→ TheoEpstein: 被檢舉人之辯詞,係與有罪判決內容相符,為公然侮辱 02/22 18:56
→ eagleofsouth: 有輕蔑就要判罪喔? 那槓精算不算有輕蔑? 02/22 18:56
→ TheoEpstein: 根據附民字第 88 號刑事判決,此為有罪判決。 02/22 18:57
→ TheoEpstein: 至於這樣要不要判罪,不是我們在這邊可以決定的。 02/22 18:57
→ TheoEpstein: 若不服此判決內容,可替張男聲請釋憲,但已超越此一 02/22 18:58
→ TheoEpstein: 檢舉案的範圍了,本人不予回應。 02/22 18:58
推 slcgboy: 從15:53你們兩個就開始對講講到16:43阿 上下文太多了吧 02/22 21:57
推 slcgboy: 後面那個檢舉我就當一併了阿 02/22 21:59
推 slcgboy: 如果只有本篇一次我真的就覺得這是吵架一部份人之常情 02/22 22:01
推 slcgboy: 不過後來那篇那個連續幾個? 10個咖是故意了吧 同時指到 02/22 22:02
推 slcgboy: "被檢舉"所以這樣使用10次咖的話 我認為有點超線 02/22 22:03
→ TheoEpstein: 報告板主,後面那篇他違規了,我在等冷卻時間才能檢 02/22 22:40
→ TheoEpstein: 舉..... 02/22 22:40
推 slcgboy: 你後面那篇又把這篇檢舉寫進去了 不同案? 02/22 22:47
→ TheoEpstein: 不同篇當然不同案啊,而且他違反政檢板板規了 02/22 22:49
→ TheoEpstein: 政檢板規3-9,政檢板規7-2,政檢的檢舉也得隔8小時吧 02/22 22:49
→ TheoEpstein: 我還要兩小時才能檢舉。 02/22 22:50
→ TheoEpstein: 然後我沒有寫進這篇檢舉.... 02/22 22:50
→ TheoEpstein: 後面那個有在另外一篇對我漫罵。併同案很奇怪吧? 02/22 22:51
→ TheoEpstein: 然後板規也沒有什麼"吵架一部份人之常情"這種規定吧 02/22 22:51
→ TheoEpstein: 違規就是違規,哪有推文長就罵人不違規的道理? 02/22 22:51
→ TheoEpstein: 如果依此標準,在長推文底下罵人不算違規,此判例一 02/22 22:52
→ TheoEpstein: 下,日後長推文都可以拿來罵人了。 02/22 22:52
→ TheoEpstein: 所以這樣鎖文我覺得很奇怪,那是不同案,罵同一個詞 02/22 22:55
→ TheoEpstein: 被檢舉罵某詞違規,又跑去我別篇文章底下罵同一個詞 02/22 22:56
→ TheoEpstein: 這樣子要併成一案?似乎沒有道理耶。請板主群討論一 02/22 22:56
→ TheoEpstein: 下吧。 02/22 22:56
推 slcgboy: 我是併在一起看 他的動作才成立"蓄意違規" 02/22 22:57
推 slcgboy: 不管事前面還後面 都們都是符合3-2-a的針對特定使用者 02/22 22:58
→ TheoEpstein: 等一下,什麼時候板規改成漫罵是「蓄意不蓄意」? 02/22 22:59
→ TheoEpstein: 我想請s板主能夠回到板規去判,而不是自創一些詞。 02/22 22:59
推 slcgboy: 如果只講這一次 你送他去跟警察喝咖啡更好 02/22 22:59
→ TheoEpstein: 一下子「上下文太多」一下子「吵架一部份人之常情」 02/22 22:59
→ TheoEpstein: 所以s板主你的意思是,這樣子違法,但板規不罰? 02/22 23:00
→ TheoEpstein: 我想請s板主告知大家,板規哪裡寫了你今天創造的詞: 02/22 23:00
→ TheoEpstein: 「蓄意」、「上下文太多」、「人之常情」? 02/22 23:00
→ TheoEpstein: 可以請板主不要自創一些不在板規裡的字眼嗎,頭很痛 02/22 23:01
→ TheoEpstein: 這案子我想也有定錨的效果,如果不照板規判決而是用 02/22 23:01
→ TheoEpstein: 板主自己發明的字眼,我會申訴至小組長那邊。 02/22 23:02
推 slcgboy: 審理意見:違規 02/22 23:03
→ TheoEpstein: 謝謝兩位板主的判決。 02/22 23:03
推 slcgboy: 處理公告 02/22 23:34
→ TheoEpstein: 謝謝板主明快處理,政檢板的檢舉還要一小時後才能貼 02/22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