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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微罪不舉 一些疑似分身的檢舉魔人 在政黑不發文 卻整天檢舉人 很容易造成版主與版眾的困擾 建議設定每月檢舉次數上限5次 讓版友珍惜自己的檢舉權力 避免濫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17264094.A.9B3.html
TheoEpstein: 檢舉是PTT使用者的權利,有八小時限制已經很夠了 04/01 17:35
TheoEpstein: 建議文不限原PO當事人回,我就說了我反對這篇的說法 04/01 17:35
zeuswell: 奇葩限制 04/01 18:52
holyhelm: Zzz 04/01 19:58
eagleofsouth: 檢舉達人當然反對啦 我沒說1樓喔~ 04/01 23:35
eagleofsouth: 真實世界的檢舉達人也是振振有詞說檢舉是我們的權利 04/01 23:36
TWTP2018: 守規矩有秩序很好啊!不違規還怕人檢舉幾次?真是毛怪.. 04/02 01:23
TWTP2018: 蠻諷刺的..近來換了這批板主也沒辦了幾個案..還提高門檻 04/02 01:31
JustSad: 檢舉設限制的原因不是因為亂檢舉,卻要限制檢舉? 04/02 15:13
JustSad: 大腦是個很好的東西,不管有沒有都該好好珍惜。 04/02 15:13
JustSad: 微罪不舉是現實社會不會因為這些案件而起訴,但板規執行 04/02 15:14
JustSad: 只有符不符合板規裁罰標準,沒有你檢舉因為為醉就不舉 04/02 15:15
JustSad: 版主不管有沒有吃威而鋼,都要依版規處理(或自圓其說 04/02 15:16
JustSad: #微罪,跳錯字 04/02 15:17
JustSad: 我補充一下好了,歷史本就有個分身就是專門在檢舉我(們 04/02 15:19
JustSad: 會覺得很煩,但如果我不踩線、違規,他檢舉也沒用 04/02 15:20
Behind4: 這看管理者的工作量吧? 管理者承受的住 就ok呀 04/04 06:43
WeiKitten: 這很綠共思維 哈哈哈哈哈 04/07 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