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打開蛤蠣區的塞子)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特定對象糾紛是否需要權益人提出檢舉
時間Thu Jul 15 00:04:36 2021
沒什麼意思
我只是看dreamyeh被桶,覺得版主可能要統一個解釋
文章代碼(AID):
#1VznSR3w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VzmXsyG rtyuj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10028827.A.0FA.html
這是我以前用當時的2-13 也就是 現在的2-12 檢舉某人
當時小組長Bignana代管,但他的判決是說我非當事人,檢舉無效
如果多數版主都覺得無須相關人自己提出檢舉我沒意見
只是Dreamyeh上訴或許會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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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96.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26278679.A.2BD.html
※ 編輯: zeuswell (111.254.96.194 臺灣), 07/15/2021 00:05:50
→ zeuswell: 而且只是轉他版文章標題,除非dreamyeh在那幾篇下面 07/15 00:08
→ zeuswell: 跟被轉文章標題的對象吵架,某則好像不構成糾紛 07/15 00:09
→ zeuswell: 單純轉他版文章標題或連結進來就算糾紛的話...這版... 07/15 00:10
→ zeuswell: 可能直接禁止任何他版文章轉錄近來更好 07/15 00:11
推 arsonlolita: 哪有寫權益人 懶的判而已 07/18 16:29
→ arsonlolita: 戰輸跑來政黑討拍 權益人不知道 板主都不用管就對了 07/18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