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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Zqjnu 說真的 現在一堆人推發文都是主觀意識在發 跟政府資訊有落差的一堆、反串的更不少 而那篇文的內容審視起來就是敘事加上自己看法 如果對那中國人的判案標準可以成立 依照S的認定、只要有人主觀的感覺跟政府資訊稍有不同、我未來可以檢舉一堆人送水桶 今天跟他是不是中國人無關 是判案之前要想一下 同樣標準會不會被有心人拿來檢舉其他版友 要不然我來當那個有心人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67.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27747246.A.B16.html
JustSad: 你再怎麼檢舉,法官的自由心證會被你影響?08/01 07:01
zeuswell: 心證久了,也會形成一定的判決標準,要是想玩,我也找08/01 12:20
zeuswell: 的出同標準的案子給他們判08/01 12:20
zeuswell: 如果真的有人要搞,到時候倒霉的又是版友08/01 12:20
JustSad: 我的意思不是標準不一,是法官心證認定就跟你不同。08/01 15:10
JustSad: 簡單講就是除非明顯兩套標準,就算不公平有時很難舉證。08/01 15:13
goetze: 用最簡的說法來看好了08/02 11:23
goetze: #1W-Zqjnu裡的判決,有幾個認為合理的?08/02 11:24
goetze: 依我看根本是欲加之罪,檢舉人跟版主演雙簧一搭一唱罷了08/02 11:25
goetze: "根本沒回到之前的二級"叫做造謠沒有降二級???08/02 11:26
goetze: 要搞這種曲解,結果還是單一版主一人為之,那代表政黑完了08/02 11:27
goetze: 我個人只能期待Neptunium能糾正這種錯誤 08/02 11:29
goetze: 設立複數版主的意義就在這裡08/02 11:30
goetze: 我早就預想到slcgboy的辯護招術~所以才去找出案例08/02 11:31
zeuswell: 就依照這案後續處理怎樣再說吧,在kero時代、他的判例也08/02 14:47
zeuswell: 是我檢舉人的手法。我認為這案之後會開一個新判例,哪08/02 14:47
zeuswell: 天我不爽誰也可能用這案的例子檢舉別人。08/02 14:47
zeuswell: 更何況政黑之前經歷過好幾件八卦那個人的檢舉,難保人家08/02 14:48
zeuswell: 看你不爽也這樣玩08/02 14:48
JustSad: 1~你覺得大家都認為不合理,根據在哪?有投票統計?08/02 22:58
JustSad: 如果沒,你們只根據你們想法~版主為何不能根據自己想法08/02 23:00
JustSad: 2~如果兩套標準、大家都認同,你們應該到板務檢舉或罷免 08/02 23:00
JustSad: 大家都贊同你們的看法,這不是比較直接迅速?08/02 23:01
JustSad: 3~我個人就覺得判得很好,我跟兩位看法不同。08/02 23:02
zeuswell: 1.IP錯誤,政黑版有多少人在乎這人怎麼被判08/02 23:05
zeuswell: 2. 這種重大水桶沒傳當事人答辯、沒複數版主判決、本來08/02 23:05
zeuswell: 就有問題08/02 23:05
zeuswell: 3. 哪天我心情不美麗也可以比照這標準,隨便找個人檢舉08/02 23:06
zeuswell: 判個一年?這跟這人是不是五毛無關08/02 23:06
zeuswell: 要找這種文章來檢舉,說真的不難08/02 23:06
zeuswell: 哪些案件需要合議、從wupaul在選時就已經討論過一次了,08/02 23:12
zeuswell: 到現在還在爭論08/02 23:12
zeuswell: 況且目前不就是有人檢舉嗎?他用的這幾條也不是真的需要08/02 23:23
zeuswell: 那個被捅的五毛親自申訴或檢舉啊 08/02 23:23
zeuswell: 判的很好是因為他是五毛,還是判決公正?08/02 23:26
JustSad: 看不懂你1回答~政黑板#1W_4UnAU水桶公告只有兩個人留言08/03 06:55
JustSad: 用推文來看是大家都贊成,你還是沒說你的根據數據??08/03 06:57
JustSad: 2誰告訴你?你的依據「還是你感覺」嗎?08/03 06:59
JustSad: 我就被水桶一年沒有答辯解釋過,覺得很冤,又能怎樣?08/03 07:00
JustSad: 若導入他是五毛身份,我覺得判決太輕,應該永桶、報警。08/03 07:03
JustSad: 上一句是回答你最後一句~判決我沒有覺得公平或不公平08/03 07:04
goetze: 判得很好???我笑了08/03 09:31
goetze: "根本沒回到之前的二級"叫做造謠沒有降二級?說說08/03 09:31
goetze: 來~摸著良心說~ 08/03 09:31
goetze: 你可以試著解釋那叫做造謠,我等你08/03 09:32
JustSad: 我提問的問題你們避重就輕不回答,為什麼要回答你?08/03 11:44
JustSad: 「大家覺得判決不公平」根據在哪?數據在哪?證據在哪?08/03 11:44
zeuswell: 版規保障每人一次答辯機會,這種自由心證的版規本來就08/03 11:47
zeuswell: 該有答辯,前次S判另外一案時又為何開放答辯?08/03 11:47
zeuswell: 你如果不願意為自己權益申訴那是你的事,本案如果是我,08/03 11:50
zeuswell: 絕對告到最後08/03 11:50
zeuswell: 沒有不公正,那我現在正式宣布,政黑版的版友們皮繃緊一08/03 11:51
zeuswell: 點了08/03 11:51
zeuswell: 所有制式化版規都能一人判決,這種版規沒寫不清楚的可以08/03 11:53
zeuswell: ?08/03 11:53
JustSad: 我還以為你要回答我根據、數據、證據~你們兩個打一大串 08/03 12:02
JustSad: 拿不出證明,難怪你們不去組務申訴、罷免。08/03 12:03
zeuswell: 你根據了什麼?08/03 12:04
JustSad: 但你也講到一個重點了~當事人可以!08/03 12:04
zeuswell: 我已經引用別的同案例給你看了,所以請問他到底為何不開08/03 12:04
zeuswell: 放答辯、不合議制?08/03 12:04
JustSad: 你們說「大家都覺得」判決不公正,我就沒有啊!08/03 12:05
zeuswell: 這案可以非當事人檢舉他版主事項沒問題,當事人改用的是08/03 12:05
zeuswell: 申訴08/03 12:05
JustSad: 簡單講就是受害人可以提出告訴,你倆不是受害人急屁啊?08/03 12:06
zeuswell: S判決太獨斷不是第一次,我上次送分身案他不往上報直接 08/03 12:08
zeuswell: 判同一人使用,我翻遍帳號部規則也沒看到版主可以自己認08/03 12:08
zeuswell: 定的,提醒他往上送案還不做,是把自己當帳號站長?08/03 12:08
JustSad: 我覺得你都自己矛盾~你推文說w版主「討論時就『爭論』」08/03 12:08
zeuswell: 看不懂?被檢舉人可以申訴,但這幾條不用被檢舉人,其他08/03 12:08
zeuswell: 人都可以08/03 12:08
JustSad: 可見當時並沒有共識哪些需要合議,而且w已辭職~08/03 12:09
JustSad: 退一萬步,就當他有兩套標準,你倆心願達成~你們該申訴08/03 12:10
JustSad: 到組務申訴、甚至提出罷免版主,不是在這裡狗吠火車。08/03 12:11
zeuswell: 這種版規以前基本都要合議的、但就是被刪了。那都別合08/03 12:11
zeuswell: 議,我還以為是現在講的s是setzer咧08/03 12:11
zeuswell: 這案判決還沒結束,你急什麼?08/03 12:12
JustSad: (你覺得他獨斷,你不找他的上級申訴,找他? 08/03 12:12
zeuswell: 現在不就是還在達成組務申訴條件之一嗎?08/03 12:13
zeuswell: 如果不清楚組規,你旁邊看著就好08/03 12:14
JustSad: 我現在就在旁邊看啊,有事嗎?08/03 12:16
zeuswell: 我回答你不清楚人家在走什麼流程?有問題嗎08/03 12:18
JustSad: 喜歡檢舉就不要找我吵架,怕水桶是你不是我~一起桶很爽08/03 12:18
zeuswell: 照程序不先找版主、直接上組務是想害人家被打槍?08/03 12:18
zeuswell: 怕什麼水桶?我怕的是有人濫用他這套鬼標準在其他版友08/03 12:19
zeuswell: 身上,你呢?桶五毛很爽08/03 12:19
JustSad: 我覺得你們就算照程序也是可能會被打槍。08/03 12:20
JustSad: 桶五毛本來就很爽,造謠破壞台灣,保障個屁! 08/03 12:21
zeuswell: 那我就會玩這案用的判例,我一向這樣玩。玩到修版規08/03 12:21
JustSad: 你的恐嚇威脅我好怕XD08/03 12:22
zeuswell: 從kero2377還在我就是這樣玩你怕啥?又不甘你的事啊,你08/03 12:23
zeuswell: 又不在政黑發文也輪不到你吧08/03 12:23
zeuswell: 當初fant1408設合議制不就是為了防以後還有setzer復辟?08/03 12:24
zeuswell: 結果今天…08/03 12:24
goetze: 答不出來在那邊扯東扯西~08/03 14:03
JustSad: 不要急著自介,「大家都覺得」~拿出投票、數據、證明啊08/03 14:44
zeuswell: 沒那種東西啦,別搞笑了,政黑自從s版後就不是這樣玩的08/03 14:50
zeuswell: ,鳳凰0被針對成這樣也沒人罷免他,最後自己扛不住壓力08/03 14:50
zeuswell: 下台的08/03 14:50
zeuswell: 這種東西還有數據?我就有告訴你有判例,你以為柯學喔 08/03 14:51
zeuswell: 版規上沒有的東西、沒有的罰則,他一個人可以成立、判08/03 14:54
zeuswell: 桶一年?還是n版要出來幫s版背書他們倆有私下達成共識?08/03 14:54
JustSad: 他問說有幾個人覺得合理,我就覺得合理,你們說不行!08/03 14:55
JustSad: 你們覺得「沒幾個人覺得合理」又拿不出「大家覺得」數據08/03 14:56
JustSad: 你們兩個代表全世界?08/03 14:57
zeuswell: 你覺得合理所以呢?程序就不對啊。08/03 14:58
zeuswell: 不然S把這案判決標準公開到版上說明敢不敢?反正大家都08/03 14:58
zeuswell: 討厭五毛,大家也是很爽、但該讓大家知道這標準是什麼08/03 14:58
zeuswell: 啊,要不然哪天有人狹怨報復找誰喊冤?08/03 14:58
zeuswell: 實際上就是沒傳答辯、沒複數判決,我超討厭kero2377、 08/03 15:01
zeuswell: 但這比kero2377還扯。08/03 15:01
goetze: 我的檢舉很清楚~合不合理是當事人去申訴08/03 16:00
goetze: 但版規裡版主應辦應遵循事項,他是一件都沒作到08/03 16:01
goetze: 就不要說水桶一年的依據了08/03 16:02
goetze: 判決可以心證,規定不可以08/03 16:02
goetze: 我可以不跟你打判決合不合理的仗,但你敢跟我討論版主有08/03 16:03
goetze: 遵循版規嗎?08/03 16:03
goetze: 我猜你不敢,因為答辯權+合議制寫的很清楚08/03 16:04
goetze: 我可以猜你最多會拿非當事人來說嘴罷了08/03 16:05
goetze: 還是你認為,對付一個對岸來的人,版主可以不顧版規?08/03 16:06
JustSad: 如果你們幫圖博、東突、香港、中國交換學生爭取~很合理08/03 20:12
JustSad: 你們幫五毛爭取論自由?中國限制言論自由為匪宣傳的五毛 08/03 20:12
JustSad: 感覺就像你們幫自我閹割的太監爭取性自主交配權~08/03 20:13
JustSad: 我只是強調他共匪你都可以腦補,你拖大家下水背書我反對08/03 20:16
JustSad: 我不會自己不敢承認自己的立場,一樣是共匪我支持綠共。08/03 20:17
goetze: 扯半天還不是不敢面對版主違規的問題?08/04 08:10
goetze: 問你程序正義,你在那邊意識形態?08/04 08:10
goetze: 版主違規了沒?不敢答對吧?!08/04 08:11
goetze: 照你的這種說法,只要版主想對付誰都可以,只要能抹08/04 08:12
goetze: 最後問你一次,版主違反版規沒?08/04 08:12
JustSad: 要講幾次?我的看法跟你們兩個不同,我覺得沒有!08/04 12:53
zeuswell: 可能你連版規讀都沒讀吧。我們從頭到尾都拿版規說話,只 08/04 14:20
zeuswell: 有你一個沒拿出哪一條可以幫這項判決做背書的08/04 14:20
zeuswell: 麻煩N版早點判決吧,就算是要套招也很多天過去了。版主08/04 14:23
zeuswell: 各自記得自己的判決也會成為往後的標準就是08/04 14:23
arsonlolita: 政黑需要這麼優質的板主,吱持08/04 15:12
zeuswell: 等優質蘿莉塔下一屆出來選了08/04 15:32
goetze: 靠!沒有???我的老天呀!08/04 17:33
goetze: 這種用數量就可以判別的東西你都能判別錯誤?08/04 17:34
goetze: 一個指頭一個指頭數會不會?我的老天08/04 17:34
zeuswell: 被檢舉人小組申訴出來了,版主敗訴喔08/07 02:57
JustSad: 你們兩個還是沒看懂我說什麼?瞎貓碰到死老鼠就算了?08/07 06:39
JustSad: 是你們兩個在這個版的發言有結果?08/07 06:40
JustSad: 從頭到尾我覺得你們要去組務申訴、罷免,比狗吠火車有用 08/07 06:42
JustSad: 一個跟我講一定有用~講一講還變恐嚇威脅嚇唬誰?08/07 06:44
JustSad: 一個跟我講這叫做組務申訴流程~你們是當事人?證據有?08/07 06:45
goetze: 你以為我會在這裡饒過他?笑話08/07 08:17
goetze: 版主違反版規有前例可循,可以水桶08/07 08:18
goetze: 去小組版頂多撤銷判決+警告08/07 08:19
goetze: 這次一次違反三條,我倒要看看他怎麼自處08/07 08:20
goetze: 還請N版主依照前例執行相關罰則,以正版風08/07 08:21
goetze: 小組版已經判決了,某人爽了不?08/07 08:31
JustSad: http://i.imgur.com/cl2VDee.jpg08/07 08:41
JustSad: 藝人怎麼詆毀台灣、辱罵政府官員,在台灣不會被撤銷代言 08/07 08:44
goetze: 可憐~看到小組長都出來打臉~又退回意識形態的戰場去了08/07 08:45
goetze: 版主違法判決!!懂了沒??????????????08/07 08:45
JustSad: 小S親中國都不敢批評,更別說罵政府,結果咧?08/07 08:46
goetze: 我笑你還是不會懂啦08/07 08:46
goetze: 你看~還是不敢面對版主違法判決~可笑08/07 08:46
JustSad: 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推文?從頭到尾我要講這個人是共匪~08/07 08:47
JustSad: 順便講你們兩個狗吠火車。08/07 08:47
JustSad: 你要笑幾次?要一直打字說自己笑~有這麼崩潰嗎?08/07 08:48
JustSad: 不是哭喊老天、就要一直笑,我還真看不懂到底是誰滿意?08/07 08:50
JustSad: 現在的結果怎麼好像你比我還崩潰?你受到什麼打擊?08/07 08:51
goetze: 崩潰~我看是你吧08/07 08:56
goetze: 小組長都跳出來打臉了~你還在那邊自嗐 08/07 08:57
goetze: 反正我要的本來就不只是平反~等看N版主會不會水桶他08/07 08:58
JustSad: 你喊我的老天爺,說我崩潰?又是看你個人感覺當證據?08/07 09:56
zeuswell: 你好不好笑啊?08/07 12:05
zeuswell: 1. 這篇原檢舉文就是在跑組務「檢舉」的前置作業,一直08/07 12:05
zeuswell: 叫人去「申訴」幹嘛?他又不是原檢舉人?這是兩個不同08/07 12:05
zeuswell: 案件08/07 12:05
※ 編輯: zeuswell (39.10.167.207 臺灣), 08/07/2021 12:08:48
zeuswell: 2. 受檢舉文雖有誤導之嫌,但小組長的結論基本與我們推 08/07 12:09
zeuswell: 文講的另外一個相同「沒照程序」 08/07 12:09
zeuswell: 大哥,有這麼鬧的嗎? 08/07 12:11
zeuswell: 看不懂或無法理解的話真的不用出來推文給人笑 08/07 12:11
zeuswell: 但小組長已改判,這篇基本沒用了。 08/07 15:18
JustSad: 你們就精神勝利法當然一樣啊~除非小組長是因為這兩篇判 08/07 18:48
JustSad: 火車停下來是因為當事人叫停,不是因為狗吠火車。 08/07 18:48
zeuswell: 你自己去看大娜娜寫的內容,不用這邊死不認輸 08/07 20:03
zeuswell: 真的很懷疑你從頭到尾都只有打字而已,根本沒看過任何一 08/07 20:04
zeuswell: 條版規、判決也不看 08/07 20:04
zeuswell: 我也沒說大娜娜是看這幾篇才改判的,但道理基本相同 08/07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