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職業被告)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XcHZDvc zeuswell 政檢版規7-2
時間Sat Dec 11 13:05:05 2021
一、檢舉人ID: Justsad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同樣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且政檢版限討論板務相關,違者經口頭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35天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撜馴N碼(AID):
#1XcHZDvc (HateP_Picket)[檢舉]
#1XbTdhU6 TWTP2018 政檢7-2籈}:
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7423309.A.E66.html
認為我違規在我推文後檢舉即可。
JustSad: 判決出爐了~事實證明。
zeuswell: 好爽,2:1
然後他選擇的動作是推文回覆,而且是與事實不符的2:1。
後來檢舉我的文章
#1Xj0wfwR (HateP_Picket)內文故意忽略這兩句推文。
顯見他自己也知道這是挑釁引戰,故意忽略。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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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A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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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16.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9199109.A.917.html
推 zeuswell: 我檢舉你的那篇檢舉文是因為你非相關人等,跟我那句推12/11 13:07
→ zeuswell: 文無關吧?12/11 13:07
→ zeuswell: 實在看不懂連續兩篇都是什麼檢舉邏輯12/11 13:09
→ zeuswell: 反正我一律以小組上訴為底,版主看完怎麼判沒關係12/11 13:10
→ zeuswell: 是不是同理,我等等也要檢舉一篇你在那篇文底下推的「12/11 13:13
→ zeuswell: 自慰」?這字眼夠情緒性嗎?12/11 13:13
※ 編輯: JustSad (1.168.216.160 臺灣), 12/11/2021 13:20:09
→ JustSad: 你要不要上訴是你的自由,不必脫褲子放屁。 12/11 13:21
→ zeuswell: 請問此人使用「脫褲子放屁」是情緒性字眼嗎 12/11 13:25
→ zeuswell: 我只是希望你能理解,你被檢舉是因為「非相關人等」跟 12/11 13:26
→ zeuswell: 我回覆你推文無關 12/11 13:26
推 dahanjian: 未達 12/12 10:00
→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 12/22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