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你檢舉文中那什麼理解?
版規是三天內外站「新聞」「轉錄」全文、需要附上連結
不是因為他有貼外站連結,所以文章應該要用轉錄
版規是寫「文章來源」為外站者
不是「文章連結」
他根本沒po連結內文,你管人家用討論?
超過三天「舊聞」用討論
就算文章是新聞,只要不要大規模或全文引用
用討論也沒問題
你總不能用你的理解逼迫人家要用「轉錄」
再用超過三天檢舉人家吧?
這不誇張嗎
如果用你這種理解方式
我可以寫的檢舉文又增加一堆了
你這種算是濫訴嗎?
如果覺得你這樣理解是正確的,很歡迎進來打臉我、嗆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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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euswell (110.30.121.100 臺灣), 03/09/2022 18: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