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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你檢舉文中那什麼理解? 版規是三天內外站「新聞」「轉錄」全文、需要附上連結 不是因為他有貼外站連結,所以文章應該要用轉錄 版規是寫「文章來源」為外站者 不是「文章連結」 他根本沒po連結內文,你管人家用討論? 超過三天「舊聞」用討論 就算文章是新聞,只要不要大規模或全文引用 用討論也沒問題 你總不能用你的理解逼迫人家要用「轉錄」 再用超過三天檢舉人家吧? 這不誇張嗎 如果用你這種理解方式 我可以寫的檢舉文又增加一堆了 你這種算是濫訴嗎? 如果覺得你這樣理解是正確的,很歡迎進來打臉我、嗆我不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121.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6820563.A.F4A.html ※ 編輯: zeuswell (110.30.121.100 臺灣), 03/09/2022 18: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