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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板上很多奇怪的造謠文章 共通點大多是來自中國的不明消息網站 或是沒有任何消息來源 像是之前有個人宣稱台中火警縱火嫌犯涉及殺人,縱火是為了毀屍滅證 但這麼多天過去了,仍未有相關新聞 應該要增設板規處理這個問題 建議凡是無法提出台灣/兩國以上媒體證實的轉錄消息 遭檢舉後應先由板主利用板主工具標記成警示文章 待有台灣/兩國以上媒體證實後,再解除標記 如果超過一周仍無法由台灣/兩國以上媒體證實則歸類成造謠 此時再針對發文者做出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50.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6967583.A.8CA.html
icrose: 版主現在都累死了,不如你來當版主 03/11 11:09
icrose: 干脆和八卦一樣,特許媒體制。可是八卦一樣不是綠的 03/11 11:10
Rrrxddd: 丟給中央啊 03/11 11:22
Rrrxddd: 300萬 值得 03/11 11:22
zeuswell: 你要考慮有時候消息被證實或推翻都是過了很久之後 03/11 11:25
zeuswell: 這種跟法律有關係的,一律建議直接去檢舉或報案,當初也 03/11 11:29
zeuswell: 是有造謠版規,後來刪除,為何刪除問上面有個反串仔他 03/11 11:29
zeuswell: 應該知道 03/11 11:29
icrose: 第三行你要小心。小心變成徹底文字獄。以後每句話都要媒體 03/11 11:56
icrose: 來源。不然就陷入檢舉可能。 03/11 11:56
icrose: 如果嚴格執行。政黑直接變成新聞版得了 03/11 11:58
liam1984: 假消息的查證較為困難 新聞發文本身就有限制附上新聞來 03/11 12:36
liam1984: 源 版規第三章也明確表示內文牽扯法律相關規定 也有處置 03/11 12:36
liam1984: 這類的建議如果入版規內也會也言論限制 03/11 12:36
liam1984: 濫訴之類的問題 主要還是如何斷定是否為假新聞 03/11 12:36
既然板主回應了 關於我舉的例子,那文章還留在板上 #1Y9VFMFE (HatePolitics) 請問板主第三章有哪一條可以處理這個案子? 我是覺得阿,你可以把判斷期訂長一點 像是一個月,三個月之類的 但是如果同一個ID持續發表類似消息來源不明的文章 像是同ID一周內有十篇以上消息來源待證實 就應該對該ID做出規範,總不能從政治黑特板變成通靈板吧? 現況就是一堆人持續在板上發些消息來源不明的文章在那邊通靈起乩 然後開始引戰製造爭議阿 ※ 編輯: goldfishert (114.40.22.62 臺灣), 03/11/2022 12:47:21
zeuswell: 參考組務本案#1X3NkpWA (L_SecretGard) 03/11 12:56
zeuswell: 你舉的這例確實有警方出來講了,但版規上沒有條例可處理 03/11 12:57
zeuswell: ,刪除倒是沒什麼問題。 03/11 12:57
請問板規沒有條例,那板主哪來的權力可以刪除?
zeuswell: 要新立造謠版規影響很大,不建議急著立規定 03/11 12:57
影響很大? 如果是限制一周只能發十篇消息來源待證實的文章 那只會影響到那些通靈童子而已,哪裡影響很大? 還是連你都覺得板上通靈童子太多,所以會衝擊到超多個通靈童子? ※ 編輯: goldfishert (114.40.22.62 臺灣), 03/11/2022 13:08:00
zeuswell: 我給你的文章代碼是小組指示可刪除 03/11 13:09
zeuswell: 你要立版規限制就不可能只限制到你上面講的那篇,新聞、 03/11 13:11
zeuswell: 轉錄,也會影響,就算讓你只限制討論分類,也會有人引 03/11 13:11
zeuswell: 用新聞轉錄內容發討論 03/11 13:11
zeuswell: 以什麼為證實基準跟如何判斷證實時效都是問題 03/11 13:13
zeuswell: 但那篇讓版主刪除也沒啥問題 03/11 13:13
小組那篇判例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所以可以刪除 另外我說的一周限十篇很明顯你沒在看 確實很多消息判定上廢時,但這不是讓人可以一直發疑似造謠文章的理由 我想一個正常的使用者要發到一周十篇待證實文章是有困難的 不然你舉個例子說明有哪個版友消息靈通到每周發超過十篇小道消息文,事後都被證實? 就沒有阿 ※ 編輯: goldfishert (114.40.22.62 臺灣), 03/11/2022 13:21:07
zeuswell: 我想要立這種版規跟一週限制只可以發幾篇待證文章好像沒 03/11 13:15
zeuswell: 什麼關係 03/11 13:15
zeuswell: 有些人還會改用創作分類,這時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03/11 13:16
goldfishert: 用創作分類發文,大家一看就知道那是他瞎掰創作的阿 03/11 13:22
zeuswell: 不一定喔,我記得以前有個人整天發一堆可怕的文,用創作 03/11 13:25
zeuswell: ,最後也是先給版主判了,只是他並沒上訴 03/11 13:25
zeuswell: 小組那篇不限什麼什麼法條,是適法性的問題,沒明確法 03/11 13:27
zeuswell: 條 03/11 13:27
zeuswell: 如果有好的方案,不影響版友文字自由,我基本表示支持, 03/11 13:28
zeuswell: 但要討論好 03/11 13:28
zeuswell: 像上面那篇其實也可以報警吧?… 03/11 13:28
goldfishert: 跟你說啦,你說創作文被判是另外一回事好嗎? 03/11 13:30
goldfishert: 那個被判的是3-5威脅生命,恐嚇公眾 03/11 13:30
goldfishert: 跟發一堆疑似造謠文沒有關係的 03/11 13:31
zeuswell: 可是一般創作文不是本來就是講假的嗎? 03/11 13:31
zeuswell: 就版主想好怎麼應對,不影響版友就好 03/11 13:33
goldfishert: 你不要再離題了好不好,3-5那個案子跟造謠完全無關 03/11 13:33
zeuswell: 概念差不多吧,都是當幻想文發 03/11 13:34
goldfishert: 現在的問題就是太多通靈童子每天發造謠文 03/11 13:34
zeuswell: 反正就討論好一個好方案,不影響版友就好 03/11 13:35
我的看法是一般版友可能偶爾會發1.2篇待證消息文 但不太可能每天都在發待證消息文,所以訂成一周10篇對99%的版友是沒有影響的 ※ 編輯: goldfishert (114.40.22.62 臺灣), 03/11/2022 13:38:25
charles0939: 有道理 03/11 13:58
q347: 火災那新聞所有屍體都出來了阿 女性最小63歲.... 03/11 15:02
yun0112: 從文字獄國家跑來的說文字獄還真適合 03/11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