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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ismail 二、被檢舉人ID:OnlyRD 三、違反板規: 第二章 文章分類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k.「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內文應張貼完整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 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YIOI2Bc (HatePolitics) [ptt.cc] [新聞] 香港特首宣布「類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48985218.A.2E6.html │ └─────────────────────────────────────┘ 原新聞標題 香港特首宣布全民「類普篩」 談特首選舉:不延期 發文標題 香港特首宣布 「類普篩」 特首選舉 不延期 [新聞]分類發文非為從頭張貼之原新聞標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0.197.100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8987955.A.9FC.html
liam1984: 沒有看到違規啊?? 請檢舉人列出違規點 04/04 01:43
原新聞標題 香港特首宣布全民「類普篩」 談特首選舉:不延期 受限於BBS發文字元數限制,從頭張貼的原新聞標題 [新聞] 香港特首宣布全民「類普篩」 談特首選舉 被檢舉人發文標題 [新聞] 香港特首宣布「類普篩」特首選舉不延期 本款規定係為防止使用者修改標題可能引導討論所訂 且亦因曾有僅張貼片段新聞標題乃修改為須從頭張貼 如果本屆管理者認為在標題過長的情況下 使用者可自行調整新聞標題文字以避免截斷,本人並無疑義 只要管理者能確立標準,對日後想轉載新聞的人也是福音 ※ 編輯: ismail (103.10.197.100 香港), 04/04/2022 11:15:33
s3z15a3z15a: 要完整字句,已達違規,水桶7天 04/06 11:32
sos007sos: 違規 04/06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