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人ID: kuijun228 二、被檢舉人ID: afftwc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YQGCgFc [黑特] 都抓到綠網軍了 白網軍在哪?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1049258.A.3E6.html → afftwc: 你要不精神有問題自己回自己推文,要不就是網軍忘了切帳號 04/27 17:01 → afftwc: ,自己選一個承認吧。 04/27 17:01 → afftwc: 精神正常的人會回答自己推文?有啦,網軍忘記切帳號,你之 → afftwc: 我那有影射?我是直接提出質疑啊。你要不就是精神有問題自 推文多次針對本人,說我精神有問題,刻意用言語貶低、謾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69.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1053199.A.FCB.html ※ 編輯: kuijun228 (180.217.69.211 臺灣), 04/27/2022 17:54:44
s3z15a3z15a: 請當事者說明案情 04/27 18:38
afftwc: http://i.imgur.com/CndQOLO.jpg 04/27 18:44
afftwc: http://i.imgur.com/AS11vlP.jpg 04/27 18:44
kuijun228: 推文問版友,並以自身經驗回答就被針對謾罵 04/27 18:49
afftwc: 該ID自己回答自己推文的截圖,結合上下文後除了人格分裂或 04/27 18:51
afftwc: 是網軍自導自演外,幾乎沒有其他具有信服力的解釋。 04/27 18:51
afftwc: 如果有其他具有信服力的解釋,我倒想聽聽看。究竟是怎樣的 04/27 18:54
afftwc: 理由會造成這種一人分飾兩角的現象出現。 04/27 18:54
afftwc: 還是其實有人故意整你趁你去上廁所時用你的帳號回你自己的 04/27 18:57
afftwc: 推文? 04/27 18:57
afftwc: kuijun228你對自己的作為有什麼解釋嗎?都告狀告到這裡了 04/27 19:06
afftwc: ,可以放膽直言無妨。 04/27 19:06
afftwc: 如果沒有的話,不要浪費大家時間。 04/27 19:10
kuijun228: https://reurl.cc/OA0Rp3 04/27 19:32
kuijun228: 110年度上易字第1192號。有罵人精神有病被判刑的紀錄 04/27 19:35
afftwc: 喔,所以你沒有對自己回答自己推文的合理解釋囉? 04/27 20:19
afftwc: 你先是在自己發的文章下推文後,然後又自己回答自己的推文 04/27 20:29
afftwc: ,還搞得一搭一唱,活脫脫的就是相聲裡一個捧梗一個逗梗的 04/27 20:29
afftwc: 。 04/27 20:29
afftwc: 說真的,這相聲真是爛到有剩,但這笑話倒是挺棒的。 04/27 20:32
s3z15a3z15a: 建議:未達,待另位板主確認。 04/28 08:10
kuijun228: https://reurl.cc/KbAR7j 102年度竹簡字第69號 04/28 10:24
kuijun228: https://reurl.cc/9Gra28 104年度易字第492號 04/28 10:25
kuijun228: https://reurl.cc/rDgANE 109年度易字第922號 04/28 10:26
kuijun228: 以上刑事案件都以罵人精神有問題被判罰則 04/28 10:30
kuijun228: 為何 @s3z15a3z15a 認為未達? 04/28 10:30
afftwc: 因為連你自己都沒法解釋你為何要先在你自己的文章下面推文 04/28 11:20
afftwc: ,然後還要自己回答自己的推文,搞得好像精神分裂或是網軍 04/28 11:20
afftwc: 自導自演一樣。 04/28 11:20
afftwc: 而且很搞笑的是,你一直死咬精神有問題這個選項,反而在避 04/28 11:49
afftwc: 開我同時提到的另一個選項--網軍,這是為啥啊? 04/28 11:49
sos007sos: 未達 04/28 19:02
liam1984: 判決違規 版主未達判決2:1 本案結案 04/29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