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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檢舉人ID:LI40 三、違反板規: 政檢板規七-2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除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外, 且內容限討論板務相關,另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 酸人等行為,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者,處以水桶90天之處分。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YQf92zX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YQVKx6j LI40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1151426.A.F6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LI40: ?厚臉皮也該有限度點 04/28 23:17 審理說明︰  本案經由檢舉,依照板規,由板主群在政黑檢舉版進行討論,  經板主群合議認定,審議結果 犯規 附註︰ 推文不要有引戰酸人挑釁言詞 檢舉判案中就不該再有任何紛爭言語 雙方除了答辯以及必要與案情相關以外 應靜待判決結果 判決結果:水桶 90 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47.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1342065.A.D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