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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kouta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YTUaVzN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判決: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2125846.A.5EB.html 檢舉: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1894559.A.F57.html 更審案例: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1936603.A.DE3.html 板規: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更審案例中,使用新聞連結討論沒有違反版規, 被檢舉文中,已更改為一樣內容,討論連結內容。 另板規 5 中,規則是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我無違規紀錄,文章也已修正,應適用現行版規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得知可能違規後已馬上進行改正(符合上述更審案例),且無任何水桶紀錄。 (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 現行板規中尚有明確規定口頭警告此項目,前條規則應高於後條補充。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2154279.A.AB6.html ※ 編輯: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05/10/2022 11:46:18
liam1984: 申請受理 版主群審議中 05/10 12:08
liam1984: 版主群審議結果是維持原判 05/11 03:06
liam1984: 原因為你的文章中有引用該轉錄內容 05/11 03:06
liam1984: 要引用就必須完整轉錄 05/11 03:06
liam1984: 即「新聞」、「轉錄」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05/11 03:06
liam1984: 你提出的更審文章 後來判定的方式是認為內容並無連結到 05/11 03:06
liam1984: 相關內容 05/11 03:06
liam1984: 我知道你可能一時難以接受 但相關的較為模糊的高地方我 05/11 03:06
liam1984: 們會再提出修改 05/11 03:06
kouta: 板規 5 並無訂出水桶處罰 僅有「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05/11 03:34
kouta: 板規 19「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意指要有水桶處罰 05/11 03:36
kouta: 描述的條文,才該由19的七天方式處置 05/11 03:36
kouta: 請問板主群是否確認堅持不照板規 5 訂定的條規處理板務? 05/11 03:38
sos007sos: 板規5 違規‘得‘口頭警告後刪除,得 是有選擇的空 05/11 12:38
sos007sos: 間,另政黑版置底文#1YDq4E5R (HatePolitics) ,有說 05/11 12:38
sos007sos: 明以後不給警告了,所以板主認定依19條認定水桶天數 05/11 12:38
sos007sos: 執行。另外相關字句為避免誤會,下一版板規會一併修 05/11 12:38
sos007sos: 正,避免誤會。 05/1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