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uta (原來RG是柯韓粉 難怪垃圾)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liam1984 #1YTUaVzN 判決
時間Tue May 10 11:44:37 2022
一、申請人ID:kouta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YTUaVzN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判決: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2125846.A.5EB.html
檢舉: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1894559.A.F57.html
更審案例: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1936603.A.DE3.html
板規: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更審案例中,使用新聞連結討論沒有違反版規,
被檢舉文中,已更改為一樣內容,討論連結內容。
另板規 5 中,規則是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我無違規紀錄,文章也已修正,應適用現行版規
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得知可能違規後已馬上進行改正(符合上述更審案例),且無任何水桶紀錄。
(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
現行板規中尚有明確規定口頭警告此項目,前條規則應高於後條補充。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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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2154279.A.AB6.html
※ 編輯: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05/10/2022 11:46:18
→ liam1984: 申請受理 版主群審議中 05/10 12:08
→ liam1984: 版主群審議結果是維持原判 05/11 03:06
→ liam1984: 原因為你的文章中有引用該轉錄內容 05/11 03:06
→ liam1984: 要引用就必須完整轉錄 05/11 03:06
→ liam1984: 即「新聞」、「轉錄」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05/11 03:06
→ liam1984: 你提出的更審文章 後來判定的方式是認為內容並無連結到 05/11 03:06
→ liam1984: 相關內容 05/11 03:06
→ liam1984: 我知道你可能一時難以接受 但相關的較為模糊的高地方我 05/11 03:06
→ liam1984: 們會再提出修改 05/11 03:06
→ kouta: 板規 5 並無訂出水桶處罰 僅有「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05/11 03:34
→ kouta: 板規 19「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意指要有水桶處罰 05/11 03:36
→ kouta: 描述的條文,才該由19的七天方式處置 05/11 03:36
→ kouta: 請問板主群是否確認堅持不照板規 5 訂定的條規處理板務? 05/11 03:38
推 sos007sos: 板規5 違規‘得‘口頭警告後刪除,得 是有選擇的空 05/11 12:38
→ sos007sos: 明以後不給警告了,所以板主認定依19條認定水桶天數 05/11 12:38
→ sos007sos: 執行。另外相關字句為避免誤會,下一版板規會一併修 05/11 12:38
→ sos007sos: 正,避免誤會。 05/1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