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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Y_TqVYz 三、要求重審理由 請問一下未達是因為 A.無法從上下文知道是在罵我 B.罵人白痴無罪 以後在政黑版罵"白痴"不會被判有罪 白痴兩個字可以開放在推發文裡面使用 這會影響眾多政黑板友罵人的用詞精準度 希望版主能從諸多檢舉案中跟版友們達成用詞上的共識 以此建立標竿達成和諧的討論環境 版主時間忙碌 簡答A OR B 既可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44.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1221766.A.AFD.html
s3z15a3z15a: 該案被告人推文以上有2位以上板友皆提供網路圖片or 08/23 19:20
s3z15a3z15a: 資料,故無法確認是否講得是當事人。 08/23 19:20
s3z15a3z15a: 故維持原判,待另位板主確認。 08/23 19:20
sos007sos: A 08/28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