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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 remprogress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文章代碼(AID): #1Z48iq6h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多篇文章 black8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2028596.A.1AB.html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13.多篇文章下,8小時內重複、若無意義或相同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 (若板主處理板務可不列入) → liam1984: 未達 09/06 02:45 → liam1984: 當事人每張圖不同未重複 發文也沒洗同樣詞句 算尚可接受 09/06 02:46 政黑2-13有規定無意義*或*相同的推噓文,意即相同並非必要條件,只要無意義即可成立, 與相不相同或重不重複完全無關,文內檢舉的ACG圖片,看不出對於政黑版或政治事件的意 義,實屬違規。 另外,根據liam1984板主判案說明,假設往後有人像本被檢舉帳號一樣,不斷丟不同的ACG 圖或其他種類的圖片就跑,這樣也不構成違規嗎?此例一開,後患無窮。相信當初設計這條 版規的時候必然有納入丟圖就跑的亂板情況。望請板主再考慮本案判決。 ---- Sent from BePTT on my ASUS_I006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29.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2435908.A.CB7.html
black80731: 大家一起 色色 政黑版就不會吵架了 09/06 22:31
black80731: https://i.imgur.com/Onby044.jpg 09/06 22:33
black80731: 被檢舉人應該是我吧== .. 09/06 22:34
black80731: 判例用前面兩案的就可以了吧 09/06 22:37
s3z15a3z15a: 建議:違規,待另位板主確認。 09/08 07:27
black80731: 色色無罪 09/08 23:32
liam1984: 同意違規 水桶 09/15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