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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neverfly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 ̄ ̄ ̄ ̄ ̄ ̄ ̄ ̄ ̄ ̄ ̄ ̄ ̄ ̄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Z6WlcZ8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照藍白低能分類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2651366.A.8C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luciffar: 你又不是他肚子裡的蛔蟲 他吃狗母回想起台灣的沙母 09/08 23:45 → luciffar: 難道也要跟你說嗎? 09/08 23:45 → uini: 鮮蚵一斤賣150元 所以豆腐魚150比蚵仔150,豆腐魚才叫海鮮 09/08 23:45 → uini: 海鮮範圍太大,直接用節目上的豆腐魚來比,具體一點 09/08 23:46 → luciffar: 街頭巷尾大家都有海產店啊 吃一攤多少錢不曉得? 09/08 23:46 → neverfly: 笑死,照這北七道理,你吃炸溪蝦時也可以回想龍蝦啊 09/08 23:47 → luciffar: 哪個北七道理 你到是說看看是哪個人講的咩 09/08 23:47 噓 zebirlin: 這id每天洗海鮮洗四天了還被陳時中打臉 笑死! 09/08 23:48 → luciffar: 誰講的 讓你不惜痛罵北七? 09/08 23:48 → neverfly: 吃狗母回想沙母不算北七道理算什麼道理? 09/08 23:48 → luciffar: neverfly 我指名你 請回答 09/08 23:49 推 k47100014: 啊Q桶麵太高檔了,來一客鮮蝦魚板就夠了 09/08 23:49 → neverfly: 我回答你了啊 09/08 23:49 → luciffar: 嗯 neverfly 你在講我 沒錯吧 ok 09/08 23:49 推 uini: 楊在節目上吃的又不是龍蝦鮑魚,是一斤150的豆腐魚耶 09/08 23:49 → neverfly: 你覺得OK就OK啊,說道理北七也不行? 09/08 23:50 吃狗母回想沙母是我講的 neverfly回應我笑死,照這北七道理,你吃炸溪蝦時也可以回想龍蝦啊 不是任何罵人的話後面加個道理就能脫罪 這樣以後有樣學樣還得了? 判決書 https://bit.ly/3RTcTdp 底下留言:「婊子」、「很賤好嗎很賤」、「北七」、「幹你娘殺小」、「女生也蠢」。 https://bit.ly/3U0QNYG 接續以:「北七(閩南語發音)」、「你是白痴喔 」、「智障」等客觀上足以貶低被指涉者人格與社會評價之 空泛言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46.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2709326.A.E50.html
sos007sos: 請當事人答辯 09/11 12:50
neverfly: 從前後文與"炸溪蝦時也可以回想龍蝦"的回應可以明顯看 09/11 13:02
neverfly: 出,我針對的是"吃狗母回想起台灣的沙母"的個荒謬的本 09/11 13:02
neverfly: 身。事實上也從未見過法院判決不能針對他人的論點進行 09/11 13:02
neverfly: 評論與指責,批評他人論點也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的要件。 09/11 13:02
neverfly: 因此請檢舉人不要誤會,非針對檢舉人,無論是任何人說 09/11 13:02
neverfly: 出這樣的道理,我都會批評它是一個白痴道理,只是碰巧 09/11 13:02
neverfly: 由檢舉人說出而已。 09/11 13:02
neverfly: 補第二行漏字,"我針對的是...的這個荒謬的道理本身。" 09/11 13:06
neverfly: 並非加上道理就可以脫罪,而是批評的主體本來就是道理 09/11 13:07
neverfly: 如果可以這樣無限上綱,那"塔綠班都很xx",也只不過是加 09/11 13:08
neverfly: 上塔綠班就能脫罪 09/11 13:08
liam1984: 對照前後文可知指定 判決成立 待合議 09/15 00:45
s3z15a3z15a: 違規,水桶35天 09/17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