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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 資 等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水桶90天,推文刪除水桶180 天。 任一板主於接獲檢舉或巡查發現本項違規可直接執行違規處置,唯仍需公告於政黑 板 如題 上面每一個違規事項都偏嚴重嚴肅 怎麼可以讓文章存放在版上 刪除後就算不違規了? 舉例: liam1984版主9/12號被人檢舉9/7號發文違規2-9、中間到9/20號都還在政黑推發文 然後幾個版主這中間也都有判案 雙方都有一大堆時間可以修正文章或判決案件 為何這中間都跳過不做? 直到9/20的9:30幾分liam1984才修正文章內容 9/40幾分其他版主馬上就來判:已修正,未達 2-9與其他第二章相比嚴重多了 結果放了快兩個禮拜才修正居然就沒事了? 然後修正後馬上就來判未達,難免會使人懷疑 這中間是不是因為身分是版主,所以有關係就沒關係? 查找過去2-9的檢舉案 除了4X的案子也是擺了7天才判 (版主稱被鎖文。所以沒辦法判) 其他有誰是放超過七天才判的?? 故,以liam1984的案子為例 應該禁止本條超過特定時間刪除或修正不可以免責 那不然當初4X如果把人個資公布爽完後再刪除你們也會判未達?這不對吧? 而案子又是關乎某位版主 修正時間跟判決時間又極其相近 讓人懷疑其中的公正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96.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3770067.A.371.html ※ 編輯: zeuswell (110.30.96.121 臺灣), 09/21/2022 22:23:25
amordelcor: 版主本來就該有點權力 你意見那麼多 下次當版主呀 09/21 22:25
zeuswell: 你說的權力是包含雙標在內嗎? 09/21 22:33
zeuswell: 不過本篇是建議2-9禁止修正刪除免責,對象是任何人,不 09/21 22:33
zeuswell: 是在體恤版主喔 09/21 22:33
zeuswell: 我要是版主,被人同樣檢舉這條,還這麼多天沒修正一定是 09/21 22:36
zeuswell: 覺得自己沒錯啊,怎麼經過那麼多天修正後馬上其他人就 09/21 22:36
zeuswell: 來判案了 09/21 22:36
zeuswell: 反正懂的就懂 09/21 22:37
luciffar: 感謝Z兄的建議 那個檢舉案我花了30分鐘以上編排文章 09/21 22:49
luciffar: 等了好幾天遲遲沒有人審判 結果刪掉兩句話就未達 09/21 22:50
luciffar: 真的浪費我的生命 我還有一件2-9要檢舉 就等壓到最後 09/21 22:51
luciffar: 一天再來檢舉好了 09/21 22:51
luciffar: rfvujm 我舉例的案子 一個隔天審 一個三天後8/25審 09/21 22:55
JustSad: 一樓你講的輕巧,自己去數數歷屆板主投票,備取都難了。 09/21 22:56
JustSad: 反正懂得就懂,大家都有眼睛看。 09/21 22:57
luciffar: 對了 M文修改 這個技巧是版主專屬的 一般版眾應該沒有吧 09/21 22:57
luciffar: 這樣玩 真的沒問題嗎 = = 09/21 22:58
luciffar: https://imgur.com/KTgr6ox 09/21 23:03
luciffar: 我提出一個假設 下次有版友犯錯私信給版主的話 09/21 23:12
luciffar: 版主是否願意網開一面解M之類的讓版友修改內文? 09/21 23:13
FoRTuNaTeR: 這在 kero2377 、 phoenixzero 、 Rrrxddd 版主執政時 09/22 00:17
FoRTuNaTeR: 就這樣了啊,這是仁心德政啊,也是讓政黑相對比較言論 09/22 00:17
FoRTuNaTeR: 自由的措施之一,前年三位版主還會先提醒政黑版眾注意 09/22 00:18
FoRTuNaTeR: 看自己有沒有被檢舉的,給緩衝期讓發文者自行予以修正 09/22 00:19
FoRTuNaTeR: 我覺得這樣很好啊,我當時補選時還提出更大膽防止大家 09/22 00:20
FoRTuNaTeR: 不小心被水桶的政見咧,因我基本上是「不水桶主義者」 09/22 00:20
FoRTuNaTeR: 而且果然很多人沒當過版主,被 M 的文照樣可以修改內文 09/22 00:22
FoRTuNaTeR: 是被 S 的文才沒辦法修改內文,說實在巴哈姆特時代並無 09/22 00:22
FoRTuNaTeR: S 這個選項,我在PTT也沒當過版主,這基本知識我都懂 09/22 00:23
zeuswell: 不懂樓上在說什麼 09/22 00:24
FoRTuNaTeR: 嚴格來講應該說被 ! 才沒辦法修文,被 S 好像還是可修 09/22 00:27
FoRTuNaTeR: 就說你沒當過版主,你當過版主自然就曉得了啦,加油! 09/22 00:28
zeuswell: 沒當過版主也知道ms差別,我不懂的是你是想表達什麼 09/22 00:29
FoRTuNaTeR: 我想表達有很多方法可以不「入人於桶」,看版主的作風 09/22 00:30
luciffar: 我意思就是可以給rfvujm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樣嗎 XD 09/22 00:35
luciffar: 他被捅了好幾百天 有夠慘的 09/22 00:36
icrose: 一會刪文也要被處理,一會檢舉完修文就沒事 09/22 00:53
icrose: 真的不演了,隨心所欲。呵呵 09/22 00:53
larusa: l板主那一案就是板主群瀆職啊 09/22 21:34
zeuswell: 不過有人說當版主本來就該有這權力,但當過版主的版友一 09/22 22:00
zeuswell: 堆,有人會這麼不避嫌搞這麼明顯的嗎 09/22 22:00
larusa: luciffar板友應該會上訴組務吧 09/22 22:54
luciffar: 唉 要申訴也要有法源依據啊 這樣玩我不曉得怎麼申訴 09/22 23:25
luciffar: 有什麼想法可以申訴成功的 大家討論看看吧 09/22 23:25
zeuswell: larusa你上次申訴打的落落長最後還不是也沒在往上申訴… 09/23 00:14
zeuswell: 害我還期待了一下 09/23 00:14
zeuswell: 不過現在這樣判,包含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 09/23 00:16
zeuswell: 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 等內容或連 09/23 00:16
zeuswell: 結。以後只要自刪都不能判罰喔? 09/23 00:16
zeuswell: 發一篇文關乎色情2個禮拜,最後自刪居然就連審都不用審 09/23 00:17
zeuswell: 了 09/23 00:17
zeuswell: 不要說我又想鑽漏洞了,但這作法就是告訴我有漏洞 09/23 00:17
luciffar: 這算是滅證 檢察官不起訴?反正那篇公告看過的人也很多了 09/23 00:31
luciffar: 舊圖我也截圖留著了 到時候拿給小組長看吧 09/23 00:32
FoRTuNaTeR: 所以早就說該司法審判的直接走司法審判就好了 09/23 00:52
FoRTuNaTeR: 版規或版主要判定,有時候裁量空間很大,不容易定奪 09/23 00:52
luciffar: 2-9這案我可以申訴了嗎?還是要等另一位版主也判決? 09/23 13:10
zeuswell: 可以申訴了,申訴的話只有剩下兩個版主要審 09/23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