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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kouta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ZAPf6uZ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第二章 文章分類│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 d.重複發文已有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板主不是看得到後台 現在被檢舉後整個改文也可以了? https://i.imgur.com/ImHiTE8.png 看原始標題就知道是引用同個內容 現在是只要被檢舉通通改掉 就都沒事了是不是? 那要板規要檢舉板幹嘛? 那要不要開放推文可以要求原PO修改 有要求修改後就沒違規? 那超貼有刪文應該也改成沒違反板規啊 為何要處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4009887.A.1FF.html ※ 編輯: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09/24/2022 16:59:09
s3z15a3z15a: 只要未指明當事人或攻擊個別ID,修改後可視同未違規 09/24 17:42
s3z15a3z15a: ,這部分小組有解釋過,之前類似案件也是這樣判。 09/24 17:42
s3z15a3z15a: 至於超貼部分,因板規後面有註明自刪也一併納入計算 09/24 17:42
s3z15a3z15a: ,所以無法自刪來避規。 09/24 17:42
s3z15a3z15a: 維持原判,待另位板主確認。 09/24 17:42
sos007sos: 同上,維持原判 09/28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