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xzqwer (我不當死士啦,ジョショ!)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ZPy2zfQ budalearning 政黑3-1
時間Mon Nov 7 03:46:30 2022
一、檢舉人ID:
cxzqwer
二、被檢舉人ID:
budalearning
三、違反板規: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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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又判決書:
https://reurl.cc/Aykrge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宣示判決筆錄 109年度易字第428號
裁判案由:恐嚇
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內文節錄:
無故將寫有「全家死光、不會珍惜、屍骨無存、去死、永世不得抄生、尿桶、
全家死光光」紙張放置在住處前,致______觀覽後心生畏懼。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ZPy2zfQ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743933.A.A5A.html
重點節錄
https://imgur.com/BpXCsYe
會於政黑板發表意見顯然都是基於政治觀點問題發表看法
此文章中已兩次以「全家死光」攻擊持反對意見者,且特定點名本人。
並另援引判例:
https://ptthito.com/hatep_picket/m-1462436719-a-ef1/
繁請版主協助裁定,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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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4.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7763994.A.13F.html
※ 編輯: cxzqwer (59.127.14.73 臺灣), 11/07/2022 03:54:13
推 budalearning: 我並無謾罵檢舉人全家死光光,而是要他們對自己的言 11/07 11:03
→ budalearning: 論做出發誓,因為這兩個ID我都不熟,卻好像我殺了他 11/07 11:03
→ budalearning: 們父母一樣,抓著我一句開玩笑的推文,說我騙人說自 11/07 11:04
→ budalearning: 己二十歲,他們怎麼不去檢舉別人說自己是金城武? 11/07 11:05
→ budalearning: 所以我認為其有不可告人的其他動機,因而請它們發誓 11/07 11:05
→ budalearning: 出發點是想平息爭論。此檢舉人又充滿敵意,講話毫不 11/07 11:06
→ budalearning: 客氣,又說要告我。這樣的行為非常不可取。請明鑑 11/07 11:06
推 sos007sos: 違規,待判 11/08 20:54
推 liam1984: 判決違規 11/08 21:54
推 budalearning: 請版主告知判決理由供被檢舉人參考 11/09 14:29
→ s3z15a3z15a: 水桶,70天 11/10 11:09
→ s3z15a3z15a: 一年內違規記錄:1 11/10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