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當事人 FoRTuNaTeR 依據板規6-2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60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證據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9026637.A.B38.html 水桶: 60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46.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9122028.A.F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