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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修改板規1-6 使用分身 改成使用分身本尊或利用板主職權 ##### ╭──────╮ │第一章 總則 │ ╰──────╯  ̄ ̄ ̄ ̄ ̄ ̄ ̄ ̄ 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已執行天數 (已執行天數計算以發生檢舉為主或板主巡查。版主巡查參考站級/小組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ZWttoMn (L_SecretGard) [ptt.cc] [證01] 政黑板主liam198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69561842.A.5B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ZWt_JHN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HatePolitics/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69562323.A.45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所謂BUG 應該不限於軟硬體 BUG=漏洞 利用板主權限水桶期間規避板規發文推文 就是鑽漏洞的行為=BUG 適用1-6 liam1984 雖然被拔除板主職權 可是政黑犯的法規尚未處份 [證01]~08 這是小組長提出的證據 板主群應該可以主動出擊直接捅了吧? 版主巡查參考站級/小組公告<--- 我不曉得此條款出自何處 還請板主主動提供予諸多板友知悉 我的解讀是 板主可以主動處份1-6 有錯請指正 政檢 6-2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60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提醒一下板主請勿用此條款來檢舉水桶我喔 因為我的建議跟板務有關 也沒有濫用 而且 板上並無任何liam1984相關的1-6檢舉案 所以被告(本人)不適格成為被告 本建議文也沒有任何的原告可以讓我偷渡相關意見(不適格2) 此建議文用意良善為善盡善良建議人的責任(備註1.)敦促板主 主動執法 因為小組長已經備齊證據 只欠臨門一腳 (備註1.) ╭────────╮ │第六章 板主規範│ ╰────────╯  ̄ ̄ ̄ ̄ ̄ ̄ ̄ ̄ ̄ ̄ 14.本板板務僅為板面秩序維護者/板規解釋/仲裁者,無法為任一板友之言論背書或 限制其言論(除違反板規外),本板板務由此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52.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9637798.A.152.html
liam1984: 攤手 12/01 00:05
liam1984: 條文根本不是問題 不用為了誰再去修改什麼 我那天也是 12/01 00:14
liam1984: 知道後果才這樣幹的 走前給大家開個大趴踢 12/01 00:14
liam1984: 看到幾個白癡見獵心喜好像抓到機會可以弄死我好開心歐 12/01 00:14
liam1984: 反正就這樣啦 我現在忙碩士的事情已經沒什麼空上站了 政 12/01 00:14
liam1984: 黑眾們保重 做Paper 有空的時候我再回來看看大家 12/01 00:14
liam1984: 我自己選臨床視覺訓練的論文題目 難度很高 也很難做 事 12/01 00:14
liam1984: 實上台灣會做這塊的驗光師也很少 12/01 00:14
liam1984: 生活已經有了明確目標 就不能有太多牽掛 我會懷念跟柯 12/01 00:14
liam1984: 粉們打來打去的日子 12/01 00:14
liam1984: z仔你該走出們多接觸人群了 真的想我可以密我加line歐 12/01 00:14
liam1984: 我現實生活也是有柯粉朋友 我知道怎麼跟偏激柯粉相處 12/01 00:14
icrose: 樓上爲何自知沒空還要待到選後? 12/03 20:37
icrose: 還駡人白癡,這裏也要桶一桶了 12/03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