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政黑 [分身] [共用帳號] 的罰則過輕 建議參考八卦版規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我覺得八卦的處分還不夠重 請將水桶期間所有發文全數退文 所有主帳號分身帳號全部水桶十年 直接拒絕往來永絕後患 共用帳號的認定 請比照帳號部買賣帳號 從速從嚴處理 只要帳號本人自己承認有 [兩個人共同操控一個帳號] 或者[聽從他人指揮打字]的行為 小組通知不出面說明 既可認定為 分身/共用帳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19.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2622924.A.0E2.html ※ 編輯: luciffar (111.82.119.210 臺灣), 01/02/2023 09:31:02
phoenixzero: 聽從他人指揮也算嗎 01/02 09:50
luciffar: 情境一,有人自己承認老公叫她這樣打 這樣算聽從指揮已 01/02 10:00
luciffar: 經喪失自主能力 處於被操控狀態 所以算是共用帳號 01/02 10:00
luciffar: 那個基本上就算是他老公本人在發言了 01/02 10:01
phoenixzero: 我的意思是 有人因爲情境一的關係 被版主或帳號部抓 01/02 10:02
phoenixzero: 到是分身嗎 01/02 10:02
luciffar: 算共用帳號 應該是要砍帳號啦 就同時送帳號部等他們砍 01/02 10:05
luciffar: 出 政黑這邊就先1-6分身辦理吧 01/02 10:05
Rrrxddd: 可以退文 但我覺得這樣水桶太重 01/02 18:01
Rrrxddd: 我覺得原判決X2 +剩餘天數 從新公告算 01/02 18:02
luciffar: 感謝板主的專業意見 有加重處份既可 01/02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