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晨星-蛤蜊娘☆)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關於板規1-6的問題
時間Mon May 1 21:12:33 2023
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剩餘天數,
違規期間發文全數退文且水桶自新公告起計算。(分身案追溯期限為一年)
這個現在都是版主自己抓 直接用新制水桶了
但是並沒有往小組上面送帳號部
不曉得移送小組是要檢舉才能往上送嗎
還是板主可以自己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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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euswell: 就2選1,不太確定的我就會送 05/01 22:42
推 zeuswell: 我自己處理掉的基本上都是資料夠多 05/01 22:42
推 zeuswell: 如果檢舉人送案來我是可以讓人指定,但我自己的話就是 05/01 22:52
推 zeuswell: 照上面模式 05/01 22:52
→ luciffar: 那我可以把你統過的那幾個繼續檢舉 請你們移送嗎? 05/01 22:58
推 zeuswell: 不行ㄚ 05/01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