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請人ID:subaru5566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asoP0ze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題目就在討論貪汙的金額,所以我也就想到最近看到的貪汙判決新聞。 內容也再適合不過,然後把新聞整篇貼出來,省得又被說是斷章取義。 我是不懂判決引用2-5D是什麼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231.210.9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92124262.A.A4F.html
zeuswell: 任何全文張貼的社群文章或新聞就只能單獨發文,若要回 08/16 03:23
zeuswell: 文僅能部分引用 08/16 03:23
zeuswell: 回文全文則算偷渡使用新聞或轉錄分類 08/16 03:23
zeuswell: 維持原判,待其他板主判決 08/16 03:23
Subaru5566: 之前我回別人的文,只想回重點,刪了別人的文一小段, 08/16 15:08
Subaru5566: 我就被水桶了,然後這次我故意找個短點的新聞,也不佔 08/16 15:09
Subaru5566: 版面,也少被人區解"斷章取義" ,然後又被你說是只能 08/16 15:09
Subaru5566: 用重點。版規本就只是要讓大家心平氣和,就事論事,但 08/16 15:10
zeuswell: ?? 08/16 15:19
zeuswell: 我看了你水桶紀錄,你不是第一次因為回文轉貼全文被水 08/16 15:19
zeuswell: 桶吧 08/16 15:19
zeuswell: https://i.imgur.com/fMSJWJX.jpg 08/16 15:21
zeuswell: 2、3、5都是因為回文轉貼全文、其中有一篇是一次轉貼兩 08/16 15:22
zeuswell: 篇文章全文 08/16 15:22
zeuswell: 1則是舊聞用新聞分類 08/16 15:23
zeuswell: 不清楚你說刪除一小段是指哪一案 08/16 15:23
zeuswell: 光是2-5d回文轉貼新聞或臉書文章你就不是第一次了,怎 08/16 15:26
zeuswell: 麼還不清楚這樣會被水桶.. 08/16 15:26
Scion: 現行規則如此,根據版規判決並無不當,維持原判 08/17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