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uswell: 你就複製貼上本來就不算字 11/10 15:16
→ zeuswell: 我把從本條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從全國法規資料庫 11/10 15:18
→ zeuswell: 複製下來跟你內文的字放到word算,兩邊都是489字 11/10 15:18
→ zeuswell: 這樣的內容非你自己的原創文字不計 11/10 15:19
推 Rrrxddd: 維持原判 11/10 23:02
→ patiger: 法條你自己打跟複製不是都一樣字數,難不成你去竄改法令 11/13 22:43
→ patiger: ?我就跟你說這裡面有自己打的部分,如果你都把他當成複 11/13 22:43
→ patiger: 製貼上,只能說你版主說了算 11/13 22:43
→ zeuswell: 法條是你「自己打的」、不是你「想的內容」就是不計算 11/13 23:55
→ zeuswell: 我也不管你是不是真的複製貼上 11/13 23:56
→ zeuswell: 除非你是原作、創造這法條的當事人,那給過 11/13 23:57
→ zeuswell: 連標點符號都可以完全一樣,我倒好奇怎麼不是直接複製 11/14 00:02
→ zeuswell: 的 11/14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