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 文章代碼(AID): #1bKXWiXM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IS10Qc Mayin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99878956.A.85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三、要求重審理由 希望由小組長認定 由於上訴小組曠日廢時 該被檢舉人尚有數篇文章存在版上 本人可否先行檢舉?不然七天以後就不能檢舉了 這樣會吃上鬧版之類的嗎? 這個要請三位版主先回應一下可以繼續檢舉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04.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99916713.A.6DF.html
zeuswell: 不行吧,要就是申訴完再檢舉 11/14 08:32
Rrrxddd: 這沒什麼好說明的 S都說了 11/14 14:25
luciffar: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11/18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