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 文章代碼(AID): #1bLchBBG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LbTvPc Linea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0162251.A.2D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https://i.imgur.com/ee9BJEY.png https://is.gd/WpMHVu 法院:花蓮地方法院 日期:110年04月15日(民國) 日期:2021年04月15日(公元) 案由:恐嚇 類型:刑事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 安 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不管是 幹掉全家 還是一個人 就是刑法的恐嚇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45.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0514726.A.C7F.html
zeuswell: 1.所述狀況「你先叫老共打過來」為未知及未來狀況,2.幹 11/21 05:25
zeuswell: 掉真的還好 11/21 05:25
Rrrxddd: 上訴 11/23 23:51
luciffar: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11/25 19:31